用完早餐后邬百灵把餐巾递给沈宣墨,等沈宣墨擦完嘴,便说自己去准备画室,请稍作休息。沈宣墨进画室后发现颜料和木炭条都摆好了,他一进去,邬百灵就和他协商需要做什么样的动作,另外也提醒他画完这幅人体,得继续完成都夷斯文化系列画作了。

  午休邬百灵请了一小时假,他要去看小妹的学习情况,顺便喂喂狗,沈宣墨表示这是午休,他去哪里都可以,邬百灵则道以防有事找不到他。

  邬百灵为他擦洗身子时不带一丝感情,认真的程度有如为手机覆膜,不许任何一粒灰尘、一颗气泡留在他身上。

  沈宣墨心里觉得很不对劲,邬百灵像个只会公事公办的打工人,但实际上这才是专业护工应该有的样子,以及,合约也没规定邬百灵该用什么态度对他。他只好积极接受治疗,尽量让他的脑子清醒点,好有足够的智商去思考他做错了什么。他隐约记得和邬百灵说到过以前的事,邬百灵对他给的答案不满意。答案,他要吃药输液,直到把答案想出来。

  有伯和柳医生能看出来他们俩闹矛盾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矛盾,但有伯和柳医生都站邬百灵这边,因为沈宣墨从来没有这么配合治疗过。现在他的每日日程已经添加了活动时间。要知道以前不管见多重要的人物,沈宣墨都不听柳医生的,坚决不消耗能量。柳医生简直希望邬百灵多生会儿气,让沈宣墨的“百依百顺期”能延续得长一点。

  “On……One……to……Three!Po……r……Pive……”

  在定下由小日向来教小妹英语时,邬百灵就料到小妹能学的只会是有口音的英语,但实际听小妹的学习成果,邬百灵还是免不了忧伤。

  小日向很认真地对待这份工作,自己也在努力学英语,口音较面试时好了点,邬百灵便没有插一手去管口音的问题。过去邬百灵尝试过很多次教小妹英语,小妹总是头天背的东西第二天一个也想不起来,不管背多少次,隔天都会完全没发生过一样忘得一干二净。如果是一般人,一定会受不了,早早辞职走人,劝邬百灵别再试图教小妹英语了。

  但正因为小日向没有做过什么其他工作,同时自己也是英语初学者,所以才会这么有耐心,小妹忘了,就再教,如同妈妈希望刚出生的孩子能开口叫自己,每天不断不断重复同一个词语。

  到现在小妹能磕磕巴巴说完一到十的单词了,就算是这么不足为道的进步,已经能让小妹在都马岛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知道了老飞中餐馆的炸洋葱圈卖两块钱,隔两个街区的盛典广场边的餐厅要卖十块钱,同一样东西可以因为地方不同而卖不一样的价格,她看到老飞中餐馆的洋葱圈是做好了端出来,老飞喊有谁需要洋葱圈的,客人就自己报名“这儿来一个”;盛典广场的餐厅是用电子设备点单,在程序上洋葱圈旁边的“+”号处点一点,就会有人把洋葱圈送过来。这就是价格的秘密,小妹开始研究花环不一样的编法了,她希望自己的花环也能像盛典广场的洋葱圈一样,卖出超过十块钱的价格。

  这件事本来邬百灵没有打算告诉沈宣墨的,是沈宣墨要求他讲讲近日生活里发生的事,邬百灵才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沈宣墨。沈宣墨听完苦涩地说现在连小妹都比他懂事了,邬百灵安慰了一些社会贡献、才华能力、各人有各人的人生一类很有道理的废话,沈宣墨知道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被动地旁观,交给沈宣墨来决定以后两人要怎么相处。

  沈宣墨没有撒谎,他是真的忘记了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他积极吃药输液就是为了能想起来。可是不太可能了。他现在的脑子,和十年前的脑子已经不一样了,他的智力下降了,记忆力变差了,以前他知道一到十,现在他只知道一到八,那但凡与九和十相关的东西,他就理不清楚想不明白了。他只能继续吃药输液,在外面活动,他想至少要让邬百灵看见他努力过。

  这天在花园里活动的时候他碰见小妹了,小妹今天显得特别高兴,比普通高兴更高兴。沈宣墨问她怎么了,她说她学会了“贼咯”,沈宣墨问那是什么,小妹说是零的英语单词。

  “为什么学会了零的英语单词,就这么高兴呢?”沈宣墨问。

  小妹说:“因为我学 one 到 ten 的英语单词的时候,老是觉得不对劲,数字是从一开始的吗,可是我记得我买过不到一块钱的东西呀。我就想,是不是那些东西是我想象的,其实没有过,里面有好些东西,是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如果它们是假的,那我就难过了。今天老师教我‘贼咯’,说这是比 one 更小的,相当于什么都没有的数字,‘贼咯’和 one 之间,还可以有好多好多个数字。那不到一块钱的东西,就是真的了,我再也不难过了!”

  沈宣墨说:“你没学过‘贼咯’,但你学过中文的零呀。”

  小妹说:“我忘记了呀,学到‘贼咯’,我才想起来中文这个零字。我也可能,想不起来我会的东西。想不起来,就和我不会,根本没有过,差不多了。我现在喜欢学英语了。学英语的时候,我也想得起来中文怎么说了。”

  沈宣墨想起来了。他给小妹说谢谢,小妹说不客气,以后她学了新的单词,也分享给沈宣墨。

  他去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能进的沈宅二楼,出来时,他抱着小山一样的速写本。

  他有一个维持了超过二十年的习惯,那就是每天画画。他的速写本就是他的日记本,有什么事,他不写,不记,他画下来。他画完的速写本远比这一摞小山多,但这些是他挑出来的,十年前美大性丑闻事件期间的,十四年前刚遇上邬百灵期间的,十五年前的,二十年前的。

  他翻到十年前的,他画过风景,物体,和人,这一本涂改的痕迹很多,几乎每一页都修改过多次,因为那时他的控笔能力已经有些下降了,那一年他过得很不好,因为他有预感自己快要发病了,只有画邬百灵的画,笔触很干净。可是为什么他能预感到自己要发病了?为什么他知道自己会得什么病?

  他翻到十四年前的,他画了头发,面部,上衣,下衣,鞋子,餐盘,胸牌,餐厅logo,眼睛,鼻子,耳朵,嘴,都是一些局部的特写,他知道他画的是谁,他画的只可能是那个谁,他天天在广场上被太阳晒着被风吹着,就是为了那个他还不知道名字的人。这本速写本,原本最后一页是画了完整的那个人的,不过被他撕掉了,这幅完整的画,被他送给那个人了,换来了他对那个人名字的知晓权。

  他翻到十五年前的,他画了很多很多人,老的,小的,青年的,男的,女的,不男不女的,每个人的脸,都被他用手指晕糊了,他画过的这些人里,是青年的,都和他发生过关系,里面不乏真的爱他的,但他疯狂地想找到他爱的,因为如果他发病了,他想让他爱的陪在他身边。为什么这时就知道自己会发病了?他早就清楚自己的寿命不会长?为什么?

  他翻到二十年前的。这时邬百灵来了,问他要开始下午的绘画吗,他颤抖着翻开二十年前的速写本,泛黄的纸上面画着一个女人,邬百灵就没有继续问下去。一整本速写本上画的都是同一个女人,在床上,郁郁寡欢,偶尔出现一个男人,用不友好的姿态面对她,她就会露出笑。沈宣墨说他想起来了,这是他的妈妈,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会发病,因为他的病是遗传病,他的外公,他的妈妈,都是确诊了这个病,没过多久死了。他亲眼见过妈妈的死,本来妈妈是有伯在照顾的,因为有伯照顾过外公,所以很会照顾得这个病的人,但是他妈妈一定要一个男人来照顾她,因为他是她爱的人。那个男人对妈妈不好,妈妈给了他高昂的酬劳,他才答应照顾妈妈,可是他照顾得一点也不好,很多时候让妈妈一个人呆半天都没人管。后来那个男人索性无视妈妈的痛苦,任她挣扎叫喊,把她当成胡闹的疯子,可是妈妈还是不愿意回家。在他身边,妈妈不到一年就死了,而他参加妈妈的葬礼,只是为了完成合约的最后事项,拿到约定好的高昂报酬。

  妈妈说临死前一定要呆在爱的人身边,沈宣墨问她,她真的愿意看这个男人伤害她的样子吗,妈妈说她愿意。可是究竟是不是真的,已经无从确认了,因为那时,妈妈已经痴呆了。

  在妈妈死后,沈宣墨活在恐慌之中,他一边享受着在艺术方面所获得的认可,一边害怕着自己会患上发病时丑态毕露的遗传病。他渐渐能理解妈妈选择痛苦地呆在爱的人身边了,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捱得过漫无边际的生与死之交,在遗忘自己做过什么,是什么的弥留之际,能保有人性地死去。所以沈宣墨才会想要找到自己爱的人,然后在临死时,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哪怕不择手段,也要让爱的人陪在自己身边,即便爱的人不爱自己,甚至会加剧自己的痛苦。

  “但有一件事情,出乎了我意料之外。”

  “……”邬百灵没有说话,静静听着。

  “我没有想到,”沈宣墨用悲伤的眼睛注视着邬百灵,“我爱的人和妈妈爱的人不一样。我爱的人很善良,会因为我要死了,我有病痛,而感受到与我同等的痛苦。”

  对于这个答案,邬百灵判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