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为你送终是我的荣幸>第43章 沈宣墨的自白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我需要向你们忏悔,我——被告人沈宣墨,对——原告人邬百灵,的的确确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原告人有着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在绘画中他的头发、眼睛,和他肤色之间的对比,可以用0%和100%的明暗度来体现;他的颈部至肩膀的曲线可以比拟为天鹅,腰与臀的比例较标准人体更小,手腕处的豌豆骨难以描绘,怎样画也不及真实的美丽。

  十五年前我对原告人提出了邀请,这是他悲惨命运的开端。在我的引诱下,原告人以客体的方式踏入了艺术之门,从此艺术成为我肮脏、下流、低俗的遮羞布,我哄骗他成为艺术品是一件优雅端庄的事,然而他有所不知,面对同时满足裸露和美丽这两点的人体,人类源自本能之初即是以欲望的方式对其进行鉴赏,艺术与低俗之间的区别只在于艺术使人的欲望被包裹在一层负罪感之下,从而用优雅与端庄的姿态去包装它。在我笔下的原告人为我所任意摆布,这即是我使他成为艺术品的终极原因。

  在我为期四年的诱导下,原告人于十一年前主动与我发生关系,性质与诱奸不能说有所差别。事发后我以病痛为由离开现场,将需要照顾的原告人独自留在酒店中,任精液布满他的全身,后庭红肿,过度疲劳,奄奄一息。在这样的状态下,原告人遭遇了于酒店相同楼层正在举行的性爱派对,陷入随时为他人所侵犯的绝境。虽然实际并未发生,但在场其余嫌疑人亦是未遂,不可因此忽略原告人所面临的危险,以及我的重大罪孽。使大量侵犯未能发生的是一起突发事件,现场遭到记者突袭,所有活动不得不停止,但原告人的悲惨却由此落入更坏的地步。原告人被诬蔑为性爱派对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名誉受到损毁,进而影响原告人正常工作与生活。原告人被迫逃离,在南太平洋岛国隐姓埋名。

  不幸的是,在如此偏远的岛国,原告人也未能逃离我的魔掌。一年前,我利用原告人的债务,逼迫原告人签署不公平条约,以霸王条款将原告人禁锢在我名下的住宅中。期间原告人所经历的,是无期限拖欠薪资酬劳、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与我共浴同屋等非人折磨。一年间,我仍对原告人进行着以艺术之名的猥亵,而我的病情逐渐严重,恶化速度比过去十年更为迅猛,我的大脑、精神、身体机能均愈发受损,不能不说这是我应得的恶报。

  然而,即便收到了公平,正义,与审判之神的警告,我依然继续着我的恶行。原告人此时对我怀有“爱”的意念,我竟然因此将我对他的禁锢、限制、折磨覆以交往同居之名义,这不能不是对爱的玷污,尽显我下贱卑鄙的嘴脸!

  因此公平,正义,与审判之神须向我宣判,对我条条罪状处以公正的惩罚。

  诉状!我对原告人引诱、哄骗而不负责任之罪!

  诉状!我诱奸原告人后不告而别,使原告人落入危险境地,为小人所诬蔑之罪!

  诉状!我十年间沉迷绘画与回忆,对现实的原告人毫不关心,不向身陷囹圄的原告人伸出援手之罪!

  诉状!我自始至终只以自己为中心,令原告人始终在迁就、忍让、照顾我之罪!

  诉状!我痴傻、糊涂,当不好原告人之爱人之罪!

  诉状!我无法勃起之罪!

  诉状!我因顾及体面,而疏于向原告人表达爱意之罪!

  诉状!我对原告人的亲吻少于一百个之罪!

  诉状!世上仍有人不知我爱原告人之罪!

  诉状!我对原告人之爱尚且不算永久之罪!

  公平,正义,与审判之神宣判,判我用无穷无尽之载体,将罪状念以无数人听,判我想尽一切办法,为原告人排除活下去的阻碍,判我只可在极短暂的时光感受原告人对我的爱,判后世人念及我,无一不想到我对原告人的爱,判我死后仍被我对原告人的爱禁锢,使我的牵挂常伴他左右,而不可侵扰他。

  我虽使尽全力,却仍难补偿他所失去的一切。我最大的罪孽,即是令他失去深爱之人,此条难以宣判,只可作为我永恒的罪状,与风同行,与海同游,回荡在天地,慰他寂寥,抚他安眠。

  判我以生命,祝愿他锦绣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