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坐进车里,邬百灵能够明白外甥的心情,他和外甥一个在副驾,一个在主驾,拘泥得有如后座上载的是黑手党。他们也不知道一个头发花白,手劲同被剪干净指甲的猫差不多的老太太,究竟有什么可怕。

  虽然拘泥,但假如因此任由车内沉默,那气氛则更加尴尬不已。于是外甥用原住民语跟邬百灵交谈,邬百灵则回以中文,这一刻他们都庆幸着世界上除了英语,还有别的不是所有人都在学的语言。邬百灵欢快地在外甥滴吧嘟巴的说话声中讲述他的爱人像个八岁的可恶小鬼,而他就像可恶小鬼的母亲,恨得牙痒痒,可是小鬼不要他照顾,却又会伤心。贱得慌,我就是贱得慌!

  “那是因为你知道他活不久了。”

  相当一段时间里邬百灵以为那是自己脑海中的声音,从久未面世的房间里满积的灰尘一般的思绪里钻出来,啪嗒一声把这间房的灯点亮。随着脑海里的房间被点亮,他看得、想得也更清楚了,他便知道,那是罗丝太太用标准的中文在回答他。

  “……”

  旅馆的闹剧已经结束了,绿裙老板娘在前台玩手机,见罗丝太太来了,无比地不耐,将手机扔在桌上,手机的边角在桌面砸出“哐”的一声。然而这样不情不愿的起身,却是为了帮罗丝太太把行李搬到她的房间里。

  “火灾”危机终止,旅客们也回归到自己的正途,来这岛的,都是有亲属、好友在戒毒所,故而此时纷纷要赶去,或是之前已经探望过,这时要前往码头。罗丝太太的外甥忽然变得忙碌,不再出现在旅馆,邬百灵居然有了一丝不舍,不是因为他对他有了感情,而是因为他与他是共同抵抗罗丝太太势力的同志。

  绿裙女老板搬行李比罗丝太太还费劲,大概是因为她穿了十厘米跟的高跟鞋。即便如此,她也还是毫无怨言——至少她没说出来——地将行李“嘭”的一声扔进了罗丝太太的房间里。她拍拍手上的灰,用任谁都听得出充满了恨意的声音对罗丝太太说:“好好休息吧,表、姐。”

  罗丝太太只当她声音里那点恨意并不存在,颔首让她退去。

  可这种态度正是她恨她的根源,绿裙女老板抓住楼梯扶手,伸直了胳膊,以鞋跟为支点,转了一个大圈,她的头发擦着罗丝太太的身体拂过,把后者的头发搅乱了,最后,她用像要以她十厘米的鞋跟砸穿地板一样的力度,咚咚咚下楼了。

  姐妹间没有硝烟的战争啊……邬百灵站在一旁,动也不敢动。

  罗丝太太伸手打开门,邬百灵注视着她,罗丝太太的手突然停了下来。

  “有想要问的,不妨说出口。”

  “……”的确是有很多想问的,可今天不大有心情,邬百灵想道,不如下次找个机会探望路易,趁那时再问,“不,我没有。”

  罗丝太太直勾勾看着他。“这是我最后一次探望路易了。”

  罗丝太太的房间里,有十几个相框,里面的照片是她与一个男人的,照片很老,然而照片上的人并不如穿透时代一般显露出青涩岁月,照片上的罗丝太太与男人,看起来已经超过了不惑之年。摆出来的十几张照片,都是在这段时间左右拍的。

  邬百灵摸了摸照片上男人的脸,身后传来罗丝太太的声音:“我与他认识,总共也就一年的时间。”

  年轻的时候(对现在的罗丝太太而言,四十岁正是花样年华),他们爱得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当时的罗丝太太已是一名教授,而男人不过是家茶具用品店的销售。想来罗丝太太爱上男人的一瞬间,除去她选购茶具时随口一句想喝茶,男人就变花样一般给她变来杯热茶外,再没有其他选项了。

  喝完那杯茶,罗丝太太定下要买男人给她泡茶的那套茶具,结账时,罗丝太太说自己还不大会使用,晚上,男人就到她家里去了。

  他们的约会无聊至极,同天下任何普通恋人的约会别无二致,尤其他们是一对四十岁情侣,这甚至使他们毫无新意的恋爱生活更增添一些市井的俗气。

  可罗丝太太就是如此迷恋那一年平淡如水的时光。“要是他活得再久一点,我猜与他交往个三年左右,我就会腻了这样的日子。但正正好只有一年,不多也不少,足够我对他产生相当的感情,又不至于入骨深,或是就此发现厌烦之处。”

  邬百灵说:“为什么……”

  “只有一年?”罗丝太太说,“他死了呀。”

  男人死后,罗丝太太才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不过这儿子有也相当于没有,常常失踪,以至于男人去警察局报案,也不会被重视,大伙儿都知道,等他儿子没钱了,就会灰头土脸地回家了。

  只是这次失踪得过于久了一些,从罗丝太太与男人相恋开始,到男人被抢劫犯杀死,他儿子都没有回来过。

  这时罗丝太太接到一个电话,她将手机放在耳边,说“嗯”,“在这里”,“刚去了戒毒所”,“不大清楚,也许今晚吧”,“没有看出什么不对劲”。

  说完她挂断电话,与直愣望着她的邬百灵撞了个对视,罗丝太太沉默片刻,邬百灵说:“说到他儿子从来没回来过。”

  “啊,对。”

  男人的儿子自然是路易。男人拥有这个孩子时,年龄已经不小了,前任妻子因为是高龄产妇,难产而死了,诸多因素加在一起,使男人很想珍惜这个孩子。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也许是单亲,也许是住址在治安最差的一片区域,路易不喜欢那个属于父亲和他的家。男人一不注意,路易就往外面跑,短则三天,长则两个月。他从不告诉男人失踪的这些天他去的是哪,可总该不会是去支援边疆、做战区志愿者一类的吧。

  罗丝太太在男人死后,找到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之所以这么久没回家,是因为他染上毒品了,没钱买,就卖身给毒贩了。罗丝太太考虑了很久,是否要将这个孩子从她与她先生的回忆里彻底剔除,光是这个问题,她就考虑了好几年。

  后来她还是花钱把路易赎出来了。面对路易眼冒光芒问她的“为什么”,罗丝哑口无言,最后她说,“我看上你了”。

  此后罗丝太太并没有再为他做过什么,无非是在路易跑到她面前的时候,装装爱他的样子。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路易真的在几十年里只对她一个人说过爱,甚至路易为了她,下决心戒毒。

  昨天探视,路易第一次对她说,他想和她结婚。

  尽管罗丝太太很享受去探视时,戒毒所的人将她列为直系亲属——她自然用了些手段——这令她感觉她与她先生在世上还留有可延续的联系,但于情于理,她都不该再任由其恣意发展下去。

  何况她已经到了不知哪天,闭上眼就再也不会醒来的年纪。

  罗丝太太准备不告而别。

  “我会常常怀念,随即发现,正是因为我与他的爱恋断在了最炽热的节点,所以我才会把对他的爱延续了一生。”罗丝太太看着邬百灵,笑笑,“要是他活着,我就不会为路易做到这份上了,我甚至会因为他隐瞒自己有个儿子的事实,而大发雷霆,闹得不欢而散。因为他死了,这些都可以原谅,甚至可爱了。对吧?”她的语气显得像邬百灵是与她同病相怜的人。

  “……”邬百灵默不作声,可罗丝太太仿佛他已回答一般,继续说了下去,“在生和死的面前,太多东西不值一提,死,它就是最大的净化剂,又爱又恨的人死了,就只剩爱了,原本就爱比较多的人死了,那份爱就刻骨了。欺骗,背叛,隐瞒,在死亡后这些东西都事出有因了,可实际上,人的任何行为,本身就全都有因。我不断地在想,那一年的他平庸至极,我究竟为什么爱他如此之久。然而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不明白就越要想,越想,我就越爱他。”

  邬百灵说:“但凡有一点点的爱,因为知道他要死了,就变成无限了。”

  罗丝太太开怀大笑:“是的,就是这样!”

  邬百灵问:“一定要不告而别吗?走之前对路易吐露个痛快,心里不会更舒服些吗?”

  罗丝太太说:“不会,说真的,不会。长久以来,他的死都梗在我心上,我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他的死比我的死更重要的地步。可是他已经死了,而我还没死。我把一件过去的事当成这辈子的唯一,在路易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突然非常忿忿不平。那一刻,我突然不爱他了。”

  罗丝太太说:“在我生命的尽头,我突然不爱他了。于是蓦然回首,我这为他而活的半辈子,就同那一年与他的约会一样,无聊至极。”

  “我一刻也不想停留在与他有关的东西里。”罗丝太太说,“我要离开,再也不来。”

  此时邬百灵的心里也有了一个想法,一个大胆而又理智的想法。那个人还神志不清着,并且谁也不能保证他是不是将一直神志不清。如果说之前的那段日子,邬百灵因为他将要死亡而被勾起心里那一点点对他的爱,那这时,邬百灵迎来了不爱他的时刻。

  如果再也不见他,邬百灵就会一直不爱他。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罗丝太太的房门被敲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