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沈宣墨装逼也不是天生就会的,看他为生日会做各式各样的准备时,邬百灵这么想道。

  一般沈宣墨都是吃药的,那些瓶子上写了,什么时候吃几片,邬百灵不知道治什么的药;生日会前一周开始,沈宣墨改成输液了,每次输完人都肿了,不知道是不是邬百灵的错觉,输完液的沈宣墨像苍老了二十岁,看什么都不新鲜了,什么都包容,什么都不在乎,但这样的状态,才像沈宣墨这个年纪该有的,所以邬百灵尽可能去忽略变成熟变冷静的沈宣墨所显露出的怪异感。

  邬百灵也有任务的。他要作为沈宣墨的下手,出席生日会。他十几年前参加过沈宣墨的生日会,知道现场是不许任何人拍照的,不用担心节外生枝,便应了下来。

  “百灵。”有伯叫他,递给他一副金丝眼镜,他自己的眼镜坏了,这期间看谁都是糊的,生日会可不能出岔子,有伯就给他新配了副。他试戴了一下,没问题,又给摘了。还是等正式场合再戴吧,平时糊糊的反而令他安心些。

  输了几天液之后,沈宣墨洗澡连勃起都没有过了,像没有性欲了一样,对沈宣墨来说简直就是剖走了他这个人的好大一部分,几乎只剩个空壳子了,带得邬百灵也变成一个颇具专业性的护工,主人的一切他都不过问,主人的私生活他都不关心,主人对他来说是一件尊贵的物品,悉心照顾它,但又不把它当成有魅力的活的人。

  生日会前一天,柳医生提议看状态今天可以不输液。有伯便给他配药,也给他汇报准备进度,“安排好了乐团表演,是否安排歌剧?”沈宣墨答,“不了吧,控在十二点准时结束。”

  “百灵到时是作为您的助理出席的,您不适宜多饮酒,是否要他代您接敬酒?”

  沈宣墨的神情难得有了丝活气:“他?他喝两杯就开始发酒疯,我可不想丢脸。”

  “……”邬百灵这些天正在练习怎么对沈宣墨说敬语,所以不像往常,他这回没有发脾气,“望您海涵。”

  可他这样沈宣墨也不习惯了,医疗室里沉默下来,没人说话。有伯配好药,用药盒装了这次要服用的,递给沈宣墨,沈宣墨接在手上,数数颗数,一次肯定服不下去,大约要分三次服才服得完。

  这时,邬百灵看见沈宣墨头上有块小飞屑,顺手就拨了一把他的发丝,沈宣墨手一下子不稳,一盒子药全撒了。

  沈宣墨告诉柳医生,今天也还是输液吧。

  “……”

  输液时邬百灵没有再做什么,小飞屑,小褶皱,漏了颗在身上没收拾到的小药片,邬百灵都没有再做什么。

  他直觉到不好的东西。吓了,痒了,甚至心动了,哪有人会颤抖到把一盒药都撒了呢。

  他直觉不好。

  都夷斯作为一个贫穷偏远的岛国,除了以前的殖民地时期,没有什么场合能让这么多各国各界名流聚集。邬百灵头一次知道有人的生日会能让一个国家限制游客人数,而站在沈宅门口接邀请函的时候,邬百灵懂为什么了。都夷斯接下来想把都马岛周边的几个小岛发展成顶级康养基地,这些人简直就是最好的开发商,渠道,客源,甚至客户本身。可以想象这些在商界,学术界,媒体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把自己的双亲安排在某地养老,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纷纷效仿。

  邬百灵深呼吸一口气,感觉好像都马岛的空气都比平时好了点。

  小妹和伊丽莎白(今天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限时改名了)在花园牵着花篮,担任送花童子。没有办法,虽然小妹不靠谱,十五岁当“童子”也有些奇怪,但她什么也不干地出现在这里,很容易被误会成是沈宣墨的私生女。幸而小妹身量不高,看着显小,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今天沈宣墨是站着出场的,穿礼服,和德国人用德语说话,和法国人用法语说话,和日本人用日语说话,邬百灵只能勉强听懂一两成他用英语说的开场白。今天的沈宣墨对邬百灵来说是个陌生人,既不像平时那个幼稚的瘸子,也不像十年前那个年轻的疯子。

  邬百灵近乎麻木地与名流们交谈,说一句话能耗尽一碗米饭的能量,因为他要尽全力装得很大方得体,足够以并非酒侍的身份出现在“无忧宫”。作为沈宣墨的助理,几乎每一位宾客与沈宣墨交谈完,都会来和邬百灵寒暄两句。有位客人过来了,邬百灵听见了沈宣墨刚才在和这位客人用不是中文也不是英语的语言说话,就模仿沈宣墨说了句“Jag är väldigt glad att träffa dig”,导致客人以为他会说瑞典语,就用瑞典语和他搭话,邬百灵冷汗直流,不管客人说了吧嗒嘟哒多长一串,他都用刚才沈宣墨说的大约是瑞典语气词的话来回答,居然给他糊弄过去了。

  后来又有几名外宾找他,他想着连瑞典语都能糊弄,何况法语,德语,西语呢。于是除了英语以外什么外语也没学过的他,靠着模仿沈宣墨,和多位外国名流相谈甚欢,后来沈宣墨都一脸奇怪地找到他,说你逃命期间还有工夫学外语,德国人法国人瑞典人都来跟我说你的德语法语瑞典语好得跟本地人似的。邬百灵厚着脸皮说在都马岛担任旅游形象大使,总要学些外语,接待接待外国游客。

  装了几个小时的逼,宾客们都打过招呼了,邬百灵总算偷到了点闲。其实宾客里也有他很期待见到的,比如已经见过的依兰,还有华人里很出名的“新闻圣嘴”,南圣鸣。他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几乎每一个新闻系学生都是南圣鸣的wannabe,当然也包括邬百灵。南圣鸣报道过震惊世界的丑闻,也记录了很多平民生活的真实细节,他让这个时代的新闻人在说出“新闻理想”一词时不再显得可笑。

  “您好。”邬百灵内心忐忑地与南圣鸣打招呼,“久仰您的大名了。”

  南圣鸣有些惊讶:“沈先生的助理?”

  邬百灵担心自己现在的姿态有些低了,显得不符合沈宣墨助理的身份,便说:“叫我邬百灵就好,您是我学生时代最崇拜的人,原谅我以个人身份,而非沈先生的助理,来和您打招呼。”

  南圣鸣便明白这也是位学新闻出身的,现在从事毫不相关的工作,这不足为奇,毕竟新闻学和新闻是两样东西,新闻理想和理想也是两样东西。只是邬百灵的眼神过于亮了,毕业十年,不管踏没踏进新闻界,实在很少有人在提起新闻时,眼睛还能和他一样亮,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这个人真心热爱新闻到了愿意献身的地步,但又从未涉足过新闻界。

  南圣鸣就给这位从未真正了解过新闻界的同仁说起了自己的故事,初入行是怎么样的,那起震惊世界的丑闻是怎么发现苗头,又怎么揭发的,现在他是怎么发展成更喜欢记录平民百姓,而非政事要闻的。他问起邬百灵为什么没进新闻界,邬百灵说卖新闻还不了债,打着哈哈过去了,但南圣鸣眼神了然,邬百灵也明白了。

  “您已经认出我了吧?”邬百灵说,“您不报道文娱新闻,但十年前的事件,全世界没有人不知道。您抓线索是出了名的,不管多久之前的线索,您都能联想到对应事件,把它们串联在一起。”

  “美大性丑闻事件唯一一张清晰照片的主人公,美大文学与新闻学院邬某,事件发生后失踪,”南圣鸣说,“又为了什么和沈先生重归于好?”

  “……”邬百灵却没有反驳重归于好这个词,“干这活能还上我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债,但我又觉得我欠了十年前的我一笔债,一债完,一债起,债债相克,只生不灭。我注定只能还一笔了,但我分不清还哪笔,我心里更轻松。”

  “那我就倚老卖老,给你说说我这辈子怎么活的。”南圣鸣说,“要我说,我们得警惕人生里结论性的东西。人们也经常问我,为什么不报道社会阴暗面了,为什么现在只报道民生,是不是意识到哪种新闻对社会更有利,是不是在倡导以后新闻界的发展要更以人为本,但其实我自己并不清楚。”

  南圣鸣说:“我做新闻事常常遇到一种情况,根据已有线索,我们能得出一个板上钉钉的结论,任何人来看,不管是卖菜的大爷大妈,还是大学教授,都只会得出一种结论。但接着,就会有蛛丝一样微小的线索出现,提示也许事情有不一样的可能性,只是这蛛丝和铁证如山相比,太无力了,没有人会为了这一丝,去推翻整座山。可是如果你常关注新闻的话,就会发现,被蛛丝扳倒的大山,不在少数。这样的事遇得多了,我就渐渐害怕新闻了。你没听错,从事新闻四十多年的我,开始害怕新闻了。从我手里出去的那些个结论,有几个是百分之百,和真理一样对的?有多少大山有蛛丝,甚至所有结论都能生出蛛丝,而我不可能每次都注意到,也抽丝剥茧彻底了的。但我已经下了结论,而这些新闻在很多人心目中,也是有结论,有定性的事件了,他们不会再去花时间精力探究事件背后的故事,因为已经有结论的东西,就不必去研究了,只有像历史一样,最多只会有人保证百分之九十九,而不会有人保证百分之百的东西,才会有一代又一代的人,去翻弄摆弄。”

  “所以少说注定、只能这种话。”南圣鸣说,“警惕结论,因为事件可能仍处于过程中。”

  邬百灵难以言喻地想去找沈宣墨。他无意识地说了句“谢谢”,但心思已不在与南圣鸣的交谈上,南圣鸣看了出来,主动说自己年纪大了,需要离场了,拜托他替自己对沈宣墨说句生日快乐。

  邬百灵穿过人群,朝沈宣墨走去。是的,不必在这时候下结论,他今天才看到沈宣墨从来没有过的一面,人模人样,成熟优雅的一面,也许这个人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就现在已经有很多了,他的病,他和他分开的十年,他每天独自在画室呆的一下午,他宅子里不许任何人去的二楼空间,不知道,邬百灵不知道现在过去要对沈宣墨说什么话,沈宣墨会回他什么话,可能什么话也不会说,邬百灵就突然醒了,转身朝别的地方走去。可是这时他决定尊重自己心里想要靠近沈宣墨的冲动,一步一步踏得很稳,毫不犹豫。

  “Sir!”

  走到一半,邬百灵却被一位宾客拦住了。原来快到十二点了,聚会快要结束,宾客们再度寻找起了沈宣墨,要开始敬酒了。邬百灵只好又发挥他那模仿来的语言天赋,应酬起来,他晃了一眼现场,不见沈宣墨踪影,估计已经被宾客们围绕起来了。随着敬他酒的宾客渐渐变多,他就想不起要找沈宣墨的事了。

  离十二点还有十五分钟,邬百灵喝了太多酒,浑身不舒服,眼前雾蒙蒙的,但今天他戴了眼镜,看到的人的面孔又比往常清晰,这使得他有点想呕吐,在人多的地方实在呆不下去,跑到了花园,平时和小妹玩捉迷藏的矮灌木丛里。

  “……”

  “……”

  “你怎么出来了?”

  “你才是怎么出来了,”邬百灵说,“你可是生日会的主人公。”

  沈宣墨蹙着眉头,可怜巴巴地看了眼天上,说:“我讨厌人多的地方,而且,我怕他们看出来我生了病,一整天心神不宁,实在是撑不住了,出来休息会儿。”

  “嗯?你自己要举办的聚会,你自己却害怕?”

  “是的哦。”

  邬百灵见到了沈宣墨的又一面,不成熟体面,不幼稚,不疯子的,脆弱的一面。人真复杂,随时随地都有变化。

  他们沉默地度过了十二点,邬百灵没有对他说生日快乐,因为这时候他想听到的可能不是这一句。

  邬百灵说:“十二点过了,宾客开始离开了。再待一会儿?”

  沈宣墨说:“嗯。”

  “你声音有点抖。”邬百灵说,“做点什么能让自己冷静下来的事吧,待会儿沾枕头就睡着,明天起来,一切恢复如常。”

  沈宣墨便扯出胸前礼服的口袋巾,在上面画画,没一会儿拿给邬百灵看,画的是邬百灵。

  “你画我?二十一世纪最杰出的青年画家,怎么成天指着我画。”

  沈宣墨摇摇头,说:“我其实不确定我是不是二十一世纪最杰出的青年画家,但我可以保证,我绝对是世界上画你画得最好的画家。”

  邬百灵头仰着,笑了起来。笑完了,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说:“听动静好像走完了。回去吧?”

  沈宣墨跟着他回去,走得歪歪扭扭,腿真瘸了似的,叫他好好走,他还耍赖。邬百灵放下心,看来这几天沈宣墨冷淡的样子,并不是真的输液输的,是他刻意克制的,生日会搞定了,沈宣墨放松下来,就恢复平常那副痴呆儿样子了。

  “……”

  当然,他那洗澡时会勃起的鸡鸡,也恢复如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