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病毒似的家伙居然来了都马岛,完蛋了,很快,都马岛就会掀起一场瘟疫,男男女女的魂都会被一个叫“沈宣墨”的魔鬼引诱,从此,恋爱与家庭就和这座岛的年轻人无关了,也可能十年了,这病毒进化了,不只年轻人,也不只人类,都会染上“沈宣墨”病毒。

  他曾经感染了这病毒四年,差点死掉了,所以他很了解。

  “……”

  在他把初夜给沈宣墨的当天,他就得知沈宣墨其实是根烂香蕉,他还被污蔑成了性派对的参与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沈宣墨能负一半的责任,现在还有脸叫他去照顾他!思维方式果然不同寻常。

  邬百灵毫不好奇沈宣墨打了什么样的算盘。他从沈宅出来,飞速离开。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十年前,他被初恋背叛,不,不能说是背叛,也不能说是初恋,初恋是他单方面的初恋,人家可自始至终只把他当众多滥交对象里的其中一个!

  各样的情绪在他脑子里乱蹿,他在老飞中餐馆里坐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干,光在那里咬指甲。直到老飞拍拍他肩膀,问,你不是说晚上不在我这儿吃吗?他才想起来,他不用在这儿等小妹,小妹已经被他接回家了。

  回家路上,路边好像发生了一起事故,很多人围观,看不到情况。邬百灵却加快脚步,因为他一直在躲高利贷,所以他养成了不凑热闹的习惯,谁知道高利贷会不会在人堆里呢?如果有媒体报道,而他的脸被拍到,被高利贷知道他的行踪,那就更糟糕了。

  他要离摄影机远远的,离媒体远远的,离新闻远远的,远远的,离得远远的。

  匆忙回到家,邬百灵呼唤着小妹,却迟迟没得到回应。哎,这小妹,也是个不同寻常的主。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管邬百灵再怎么叮嘱,转头就忘了,说不定根本就没听。

  他联系房东麦斯太太,麦斯太太说刚刚她看都还在屋子里,她回去做晚饭的工夫,这孩子就不见了。

  “对了,有个人送来个包裹,说是给你的。”麦斯太太递来一个由白布包起来的东西。

  邬百灵接过来,这时麦斯太太的孩子哭了,她便回屋了。邬百灵拆开白布,白布一层一层,裹得严严实实,原本面包大小的包裹,被拆得只剩李子大小。

  是什么东西?摸到里面有硬物了,是棒状的。邬百灵掀开白布最后一层,却惊叫出声。

  里面是小妹的大拇指。

  ……不是她一直揣在身上的那瓶左拇指骨头。

  是带血的,新鲜的,刚刚才砍下来的右手大拇指。

  邬百灵冲了出去,在每一个小妹可能会去的地方寻找,糖果店,没有,路口,没有,小吃店,没有,整个唐人街都没有,那就去教堂,外围,没有,里面,没有,神父也没见过她,那就去都马小学,门口,没有,围栏的破洞,没有,问门卫今天小妹有没有因为偷钻进学校被抓住,没有,到处都没有。

  他突然想起,在回家路上,发生了一起事故。他跑回那个地方,现场已经被清理了。他问几个路人,却没人真正目睹了事故,只会说只言片语,什么“真惨”,“年纪还小”。

  邬百灵颤抖着后退。不会的,他摇头逼自己清醒,不会的,他收到了小妹的大拇指,说明高利贷在威胁他现身,所以小妹是筹码,如果就这么……那他们对他就没有可以威胁的了。

  再找找,一定还有没找过的地方!

  对了,小妹说过,她编花环的花,是顺着唐人街往下走,走到尽头的花园里摘的。

  于是邬百灵就顺着唐人街往下走,穿过教堂和都马小学,穿过动物园,松鼠和兔子,和他常喂的那条无主的小狗,穿过在 Tik Tok 上给他的视频点过赞的游客,和他们花花绿绿的衣服,穿过象征狂欢与自由的都马岛,和都马岛上的人们,走到尽头。

  可是尽头只有一扇紧闭的大门,大门右边是看不到尽头的围栏,大门左边也是看不到尽头的围栏。

  他回到了沈宅。

  小妹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从来不让他省心。十五岁了,还说不清楚话,更别提学英语。不聪明,还胆子大,一个人去偷花,还编花环卖。

  但小妹是他这十年来唯一的陪伴。他一直都相信,小妹出现在他生命中,是上天在告诉他,他看似死无波澜的人生还有可以值得撑下去的事。

  十年前当他知道自己被他爸抵给高利贷,而且,几年前无故离开的妈妈并不如他爸口中所说,是因为嫌弃他家穷才走的,而是因为她和自己一样被他爸抵给了高利贷的时候,他有想过抢来高利贷砍人的刀,砍死高利贷,砍死他爸,砍死他自己。

  但在高利贷的车上,他遇到了和他一样的小妹,小妹才五岁,抱着自己被切下来的大拇指,宝贝得不行。邬百灵心想,还是这个孩子比较惨,他至少读完了大学,有过虚幻无意义的未来憧憬。而这个孩子连人生是什么都不会知道。

  邬百灵起了一个念头,于是他带着这个孩子,趁高利贷不注意,打晕了他们,逃到开往都马岛的船上。

  在都马岛的这十年,是邬百灵人生里最安宁的时光,安宁到有些无聊。每天去跑腿,跑腿的工作没有任何难度,或是主持一些活动,完成一些表演,比上学时的校园活动还省事。唯一需要操心的就是小妹的安全,但因为有唐人街的人们帮忙看着她,所以邬百灵也不用时时刻刻守着她。

  他以为一切都会如常的,他们只需要过完平淡的日子,一生就能顺利走完的。

  怪谁?怪他!老飞说他很出名时,他内心深处还在沾沾自喜,甚至就这么开始规划,怎么利用这白来的人气赚钱。是因为他的不小心,和他的贪心,才破坏了原本一眼到头的生活。

  邬百灵的身子滑了下去,跪在沈宅精致伟岸的门前。

  他的人生的门就像这样关上了,假如上帝,佛祖,真主,不管哪位神灵都好,觉得他这人还值得再观望,给他开一扇窗户,他一定会做那位神灵最忠实的信徒,四处播撒祂的福音。

  “吱——呀——”

  一扇过于沉重的门打开了。

  这扇门再度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打开了。是吗,这就是答案,他唯一的路吗。

  “邬先生,”管家见他跪在地上,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嘲讽和诧异,他像对待一位客人那样对跪着的邬百灵说,“只要您愿意,沈宅的门随时为您敞开。”

  还有什么可矫情的?既然早就失败,而赢家舍得给他一个体面的台阶,那么他就顺着下去吧,从台阶下到深渊,比直接坠落来得好,不是吗?

  邬百灵依然跪着,他仰着头,对管家说:“我愿意,我请求您给我这个机会。但……能先帮我一个忙吗?”

  唯一的线索是玛丽民宿登记的入住信息,邬百灵打了留在上面的电话,果不其然是假号码。

  邬百灵没有余力多想,抱着管家给的一袋子钱,直接去了玛丽民宿。

  “喔,Wu!”玛丽太太头发花白,带着老花眼镜,但她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俊美异常的小伙,“你来做什么?”

  邬百灵问:“那三位客人安全到达了吗?”

  “是的!不过有些奇怪,他们是自己跑来的。我问他们你有没有去接机,他们又说是你接的。”

  没想到高利贷也有值得感谢的地方,帮他证明他完成了工作。

  他问玛丽太太那三人在哪间房,指指手里拎的大袋子,说他们有东西落下了。

  “对呀,他们来的时候手上没拿任何东西!”玛丽太太告诉他在306。

  他乘电梯上三楼,敲了敲306的门。

  “谁啊!”

  “您好,客房服务。”

  里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隐约听见他们在小声交谈,“你叫鸡了吗”,“没啊,声音是个男的”,“叫个男鸡干嘛”,“跟你说了我没叫”,然后门被打开了。

  没料到门外站的是邬百灵,脱下黑衣,穿白大褂,正用冰袋敷脸的高利贷一愣。

  里面的同伴问:“长得怎么样?”

  他说:“极品。”

  邬百灵挂上得体的笑,朝他们拉开袋子拉链三寸,露出纸钞砖块的一角。高利贷见了,对视一眼,把他扯进房间。

  “数数,有十万。”邬百灵说,“够你们回去交差了吧?”

  三人各数了一遍,的确是十万纸钞,不多不少。

  “你有钱,那你刚才跑什么呢?”其中一个高利贷说,“你不会是抢劫了,打算去牢里躲着吧?”

  邬百灵撇嘴耸肩,说:“相信就算我进了牢里,你们也还是有办法弄我,对吧?”

  “这倒是。”高利贷同意他的说法,钱怎么点来点去也没有发现问题,便挥挥手,“你能过段清闲日子了。”

  邬百灵却反而急了:“等会儿,你们还没把小妹放了!”

  高利贷略微困惑,说:“放什么,她没在我们这儿啊。”

  邬百灵说:“你们把她大拇指砍了,她现在不见了,不在你们手上,那在谁手上?!”

  高利贷解释道:“我们砍完大拇指,她就挣脱,跑走了。这丫头真难抓,力气挺大,喏,我的脸,他的肚子,他的腿,都是她弄的。”他放下一直捂着脸的冰袋,给邬百灵看他的瘀青。

  见邬百灵不信,高利贷说:“不信,你可以在屋子里随便找。”

  行了,话都说成这样了,小妹应该真的不在他们手上,大概率是自己逃到了不知道哪里,这岛上不会有比高利贷更危险的人物,小妹也只会往熟悉的地方跑,暂时,应该暂时,不会出意外。

  凭他一个人在大量游客来来去去的都马岛找,不大现实。所以他先去了老飞中餐馆,跟老飞说要是见到小妹,就把她带回家,然后回了沈宅,告诉管家小妹的情况。

  “您放心,我立刻派人全岛搜查。”管家说,“是否需要为您联系警方?”

  “报警?不能报警!”邬百灵为难地说,“小妹,她没有身份证和护照,偷渡来的。报了警,我怕她要被遣返回去……”

  管家可靠地改而联络了清洁公司。因为清洁人员遍布全岛各地,所以找人反而更加方便,同时也避开了验证身份的风险。

  “您放心,清洁公司的一万名员工能察觉到岛上每一个角落的情况,只要她还在岛上,就一定会被找到。”管家将他请到沙发处坐下,微微欠身,“您先休息,稍后我请主人与您见面,商讨护工工作事宜。”

  啊,对, 他还不能把胸口的石头咽下去,有位最大反派要登场了。

  没过多久,邬百灵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和两个人的交谈声,大致是管家在汇报,另一人说现在他状态很好,不必请护工。那声音邬百灵十年没有听过,但他依然很熟悉,因为他曾经觉得那人的声音很迷人,一举一动都很迷人。

  邬百灵转过身,看见了那个人,他还是一样,瘦削,苍白,英朗。应该也同样高挑,但这一点,邬百灵只能凭记忆笃定,因为他坐着,坐在轮椅上。

  你还是很迷人,但我不太想在今天见到你,沈宣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