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高岭之花移栽指南(近代现代)>第73章 我们谈一谈

  谢承洲转过身,朝他笑了笑,随手将那只游戏机扔在了沙发角落里,他将外套脱下挂好,走去厨房洗手,“碗筷我来拿。”

  等打开碗柜,那又是另一番冲击了。

  总有那么两只碗和两双筷子与其他的格格不入,成双成对地撞入他的视野里。

  手在其他纹路的餐具上停留了片刻,谢承洲突然改变了主意,他将那两副显眼的碗筷拿出来清洗干净,堂而皇之地摆在餐桌上。

  他拉开椅子刚坐下,孟辰安就端着砂锅走了过来,等看清桌上的光景,对方立刻住了脚,脸上蒙了层阴翳,睫毛微微颤动,像是两扇轻薄的蝴蝶翼翅,脆弱破碎。

  实际上到了这一刻,谢承洲有些后悔了,他并非冲动易怒的年轻人,可在油盐不进的孟辰安身上,他往往会失去理智。

  孟辰安很快恢复了常态,若无其事地将砂锅摆在正中央,他拿了个长柄汤勺在那两只碗里各盛了半碗汤,然后将其中一只放在了男人手边。

  谁都没有开口说话,一个默默吃菜,一个静静喝汤,仿佛是两个在餐馆被迫拼桌的陌生人,除了尴尬和沉闷什么都没有。

  谢承洲盯着孟辰安捏着勺子拨弄汤碗的手看了许久,对方眼帘微垂,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被暖黄色调的灯影打下两道浅淡的影。

  他手指修长,玉也是的光泽质地,比那把白色的瓷勺还要细腻莹润得多。

  对方今晚胃口不佳,除了喝了两口汤,几乎没有动筷,骨碟上干干净净,似乎只是为了给谢承洲做一顿饭,当一回免费的厨师。

  谢承洲心底仅剩的期待很快消失殆尽,嘴里味同嚼蜡,他搁下筷子,说:“抱歉,没想到这么久没见,我的存在还是没法让你高兴。”

  他站起身来,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发出突兀的响动,“我先走了,好好吃饭。”谢承洲拎着外套离开了孟辰安的家。

  客厅里挂钟的秒针滴答滴答地走动,直到桌上的菜不再有热气,孟辰安也没有拿起筷子吃上一口。

  谢承洲那只碗里的汤基本没碰过,他自己那只里的也半斤八两。汤冷掉后表面结了一层白色的油脂,浑浊油腻,像是刷锅水,倒足了胃口。

  孟辰安收拾了餐具拿到流理台边,将整锅汤都倒了个干净,那两只碗也被他随手扔在了垃圾桶里。

  他洗完手走到客厅,将电视机打开,也不看,纯粹是放个声音听个响,让冷清的屋子里有点欢乐的生活气息,然而上面正在放一部苦情剧,主人公哭得声嘶力竭,入戏的哭腔和控诉的台词在客厅里回响,变得异常尖锐和刺耳。

  他懒得换,坐在沙发上用手机浏览新闻。

  当屏幕上弹出本地连环车祸的消息前,孟辰安已经有些困倦,他眼皮沉重地半阖着,整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先前那只游戏机因为沙发凹陷,卡在了缝隙中,只露出蓝色的一角,不再那么惹眼。

  突如其来的简讯像是一道急促的警报将他从半虚幻的边界线上骤然拉回到现实,那些熟悉的汉字本没有过多的喜怒哀乐,却在排列组合后变成一出惊心动魄、荒诞恐怖的剧集,每一处死板的弯钩撇捺都牵动孟辰安的心弦。

  他不知道是以怎样的心情点开这则消息的,寥寥几句新闻话术并附上的十多秒的短视频一下将他魂魄洞穿,昏暗的路灯打在那些因为冲击碰撞变得面目全非的车身上,有些冷漠,有些啼笑皆非。

  在看到一辆勉强能辨认出型号的黑色车子如同玩具一样轻易地翻倒在一堆七零八过的零部件中时,孟辰安脑内“嗡”的一声震荡,身体像是被启动了某个开关,他从沙发上弹跳而起,套上鞋就往电梯口冲。

  他不断地拨打谢承洲的电话,也不知是电梯内信号太差还是别的什么可怕的原因,男人始终没有接听,孟辰安的心沉入深渊,每一滴血液都被彻骨的冷意凝固住。

  他飞快地冲出大楼,然后被黑夜里的一点撩目的火星拖住了脚步。

  谢承洲靠坐在引擎盖上,手中夹了根抽了一半的烟,白色的烟雾把男人的面目不断虚化,他像是一尊在烟火缭绕中摇摆着走下神坛的塑像,剥落了那些彩绘釉金的外衣,显出几分被度化为人后的肉体凡胎来。

  孟辰安不禁朝前走了几步,然后被散落了一片的烟蒂惊得无处落脚。

  认识谢承洲以来,他很少在对方身上闻到过烟味,可现在尼古丁和焦油混合的刺激气息几乎将周遭的氧气抽干,又变成一只魔手将他的心脏攥在其中,不断绞紧。

  孟辰安的出现让谢承洲格外诧异,他忽然慌乱地将手上的烟掐灭,连同那些烟蒂都被他那双昂贵的皮鞋踢得远远的。

  烟灰黏着在他鞋子边缘,有些滑稽。

  “怎么下来了?”

  “你没走?”

  两人几乎同时出口,又同时沉默。

  孟辰安抿了抿唇,有些酸涩难言的苦闷拥堵在胸口,让他呼吸不畅,他理了理心绪,才开口对男人说:“菜凉了,我上去热一热,你吃了再走吧。”说完转过身,飞快地撞进了大楼内辉煌的灯影中。

  谢承洲勾起嘴角,跟着那道背影缓缓走了进去。

  回到家里,孟辰安将桌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几道菜热了下,又重新拿了两副碗筷摆在原来的位置。

  菜热过后卖相和味道都欠缺了不少,已经很晚了,两人都是饥肠辘辘,谁都没有计较这种细节都爽快地开始吃了起来,比起之前的尴尬和沉闷,虽然此时也算不上融洽,但偶尔几句的闲聊,倒是有点当初窗户纸还未被捅破时期的坦荡了。

  吃完饭,谢承洲看天色不早就没有多待,孟辰安送他到楼下。

  男人启动了车子,车前灯大开将孟辰安脚下的一片地照得如同白昼,谢承洲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皮质表层发出嘎吱的动静,他没有多想,凭着本能将车窗放下探头出去,“我们谈一谈?”

  孟辰安以为他终于下定决心要做个了断,点了点头。

  谢承洲将车子熄火,头顶的车灯亮了又暗,两人并肩坐在狭窄的车里,窗户留了一道缝隙,有秋夜的寒凉渗透进来,将空间里的窒息悄悄吹开些许涟漪。

  没想到,男人没有谈他俩之间的问题,反而说起了别的人。

  男人隐没在夜色中,嗓音磁性低沉,像是在说一个睡前故事,听不出太多与之有关的个人情感波动。

  谢承洲说:“我自小父母早逝,小叔谢鸿渐才是正儿八经的继承人。”

  谢鸿渐?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是个非常大气又喻含期望的好名字。

  孟辰安对这个上一任的谢家当家没什么印象,毕竟谢鸿渐活着的时候,他还年幼,而这些年S市的名流们也很少提起这个人,所以不甚了解也很情有可原。

  “我小叔很有才干,可惜性子偏执激进,反复无常,又容易被私人感情操控,是个很难相处的人。我从小就跟在他身边,起初他还能控制住自己,可惜在婶婶有了外遇私逃后,他就越发变得不像个正常人,精神状况岌岌可危,发病时歇斯底里,半疯半癫的模样我至今记忆犹新。”

  说到这边,谢承洲顿了顿,似乎是在抚平情绪,孟辰安由此得出,那个谢鸿渐确实曾经带给这个男人很深的心理阴影,直到如今都没有淡去。

  “所以他有天突然要我和潘家大小姐结婚,除了不痛快倒也没什么大吃一惊的想法,小叔那样的疯子做出什么样匪夷所思的决定都不会让周边的人感到奇怪。那时候我二十二岁,对将来的另一半还有着幻想。云姐大我五岁,名声也不好,这门婚事在当初的我眼里,实际与羞辱没什么区别,它损害到了我的尊严,让我感到难堪。辰安,你会不会也觉得那时候的我很可笑?”

  孟辰安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沉默不语。

  潘筱云,照道理,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甚至当初第一次看到她的墓碑,对她身份的认知都因为她生前是谢承洲的妻子。

  可当下提起这个名字,他脑海里迅速反应过来的却是她另一个身份——谢冲书的母亲。

  挫败感在黑暗里缠绕上他足踝,一路攀爬,最后勒住了他的脖颈。

  谢承洲也并非一定要得到答案,他继续讲了下去:“当年我就觉得自己很可笑,甚至一度觉得周边的人都在明里暗里地耻笑我。我自诩接受过高等教育,又是名流世家打小培养出来的习性涵养,自觉便可以高人一等,看不起一个带着八岁父不详儿子的女人。”

  “后来天长日久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云姐又是个温柔腼腆的大家闺秀性子,也许她曾经行差踏错过,但也付出了代价,我觉得就够了。那天冲书贪玩跑进了小楼,还碰坏了婶婶留下的小提琴,小叔为此发了病,差点将他从楼上抛了下去。”

  孟辰安心口一滞,又觉得自己小题大做,胡乱地应答道:“是么?”

  谢承洲看了他一眼,苦笑道:“当时云姐吓坏了,差点跪下来求他,我那时也憋疯了,看不惯他借题发挥,为个不爱他的人搞得不人不鬼的落魄模样,就故意抢了那把小提琴摔在地上,还使坏地狠狠踩了几脚。”说到这里他不禁又笑了出来,似乎当初的那份畅快淋漓至今还残留在骨子里。

  “我把哭得像个泥猴一样的冲书抱起来,拉起云姐就走,还故意大声对冲书说,要给他请个小提琴老师来教他。”

  “还别说,这小子鬼精着呢,学了没多久就天天一大早站在湖边拉琴,没一个调是准的,我小叔很生气想把他溺死在湖里却每每找不到他人影。”

  “我和云姐后来更像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朋友,我没有至亲的兄弟姐妹,唯一还有点血脉关联的亲人成天活在自己编织的茧子里,疯魔多年。照理说,在云姐和小叔身上,我看到的爱情没什么光明的未来,只有卑劣的、痛苦的、独自吞咽苦果的一面,实在与我当初的设想背道而驰。”

  “后来小叔和云姐先后离世,等冲书成年后他也搬了出去,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模样,时光流转中,什么都不曾留下……”

  孟辰安感到手上一热,一只大手覆盖在他手背上,不属于自己的体温透过皮肤表层渐渐与自己的温度融合为一,他突然丧失了挣脱的勇气,只静静地陪着男人在黑暗不见光的车里坐了很久很久。

  不知什么时候,车顶缓缓打开,露出头顶明澈的天穹,这几天空气质量还不错,能见度很高。

  飞马当空,银河斜挂,倒也有几分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