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咖啡厅林空雨没有立刻回病房,夕阳余晖里,他坐在草地里的长椅上。

  明天就要结束了,他想。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心一下子好像就空了,所以他不断的去回忆,试图用那些酸酸甜甜的回忆填满贫瘠的心脏,空的难受,唯有回忆能暂时消除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他知道这只是亡羊补牢,明天过后,他的梦就彻底结束了,可人都是趋利避害、就近原则的生物,所以他跑回记忆的长河,试图在玻璃渣里寻找一些可以聊以安慰的糖果,反正已经这样了,想一想又何妨呢!

  林空雨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他俩的初见了。

  人生若如初见。

  没办法,第一眼太惊艳了,惊艳到一眼就把那个人的模样刻进了DNA里。

  就是现在他也不后悔自己所有的选择,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不合适呢?

  人总是要把路走到头才会死心,只是回去的时候孤身一人着实不太习惯。但总会习惯的。

  时间会告诉你,一切都会过去的。

  太阳接近地平线,半个身子被山巅吞噬,落日的光辉从侧面扑向林空雨,在他周围拢上一层黄橙橙的光圈,细小的绒毛在光里熠熠生辉,他带着浅浅的笑,仿佛昨日少年依旧,那位十七岁的少年,在那个刚刚好的盛夏遇见了他的天外来物。

  17年夏。

  林空雨代表学校去市里参加文学比赛。结束完回酒店的时候,他故意脱离大部队在后面悠哉悠哉的走,看落日被高楼大厦藏起来,像自个儿的宝藏似的,霸道的不给别人看。

  走到酒店喷泉旁,见酒店大门前围了一波人,吵吵嚷嚷的,听不出个所以然,他不关心,他也不着急,索性就往后退一退,坐下来吹吹风,总有散的时候,他想。

  他坐在酒店落地玻璃前的一个石墩上,旁边有一个小水池,水池上有一个循环不断的喷水柱,两边被茂密的竹林包围,偶有微风拂过,很是惬意。就连水里的几条小鱼都欢快的很,时不时吐几个小泡泡。

  他学着水里虞美人花瓣大小的几条小金鱼,嘟着嘴,只见两颗白净的兔牙,两瓣饱满粉红的唇一张一合的,竟真的从嘴里吐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口水泡,不过还没脱离双唇,泡泡就破碎了,碎的太快,来不及看清。

  他没再继续,而是伸出手指按压着腮帮,他不禁想,鱼儿腮帮子不会酸麻么。想到这里,他忍俊不禁,忽的抬眼准备扭过身子,刚好和对面的少年撞上视线。

  剑眉星目,波光流转,一双神秘又深邃的柳叶眼就这样撞进了他的心里。看久了甚至觉得专注又深情。

  他的皮肤很白,白的像在发光。典型的冷白皮配上他凌厉深刻的五官,贵气逼人,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索性他就这么做了,仔细打量着他的五官,被人围着,他就只能看到他的那颗脑袋。不过对于他出挑的身材,这已经很幸运了,对林空雨来说。他看着那男孩,从茂密的刘海,到漂亮的双眼,睫毛浓密,陡峭的驼峰鼻,上下嘴唇厚度差不多,总的来说,就是很完美,挑不出任何毛病。

  他确实长的很惊艳,摄像头都往他那边倾斜,可他跟没看着似的,嘴依旧闭着。

  一圈看下来,林空雨还是最喜欢他的那双眼睛,跟夜空里闪烁的繁星似的,亮亮的,浸在神秘的银河里,如同最宝贵的天外来物。

  他周围闹哄哄的,可他又显得如此安静,与周遭格格不入,像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

  这几秒恍如隔世,俩人仿佛在彼此的眸光里完成了一次盛大的相遇,以至于后来频频想起,心脏都会为之一颤。

  对方没有收回视线,直直的看着他,林空雨觉得应该回应一下,可这时候笑着朝他点头林空雨觉得特别不合时宜,于是他只是保持那份清冷的眸光,抑制内心翻云覆雨的情绪,转过了身,靠在石椅上,若无其事的看着被风吹的花枝招展的枝叶和地上泛黄的叶片打着转。

  他不知道的是,那一眼会在他心里烙下这么深刻的记忆,像天生的,刻在DNA里就出不来了。

  如果可以,他想倒回去,和他打一声招呼,至少可以知道他的名字。

  日子就这样平静无波的往前走着,林空雨总是会梦到那几秒,那双亮的摄人心魄的眼睛,那张白的发光的贵气脸,每一次梦里都是那么真实,都在等比例的出现在他梦里,一遍一遍的,仿佛在提醒他,你该去找他了。

  他开始相信命运了。

  命运让他们相遇,命运让他们重逢。

  大三的一次选修课上,他知道了那个少年的名字——夕晚。

  那个课是他为了修学分随便选的,一门听不太懂的商业管理,就是这么巧,他们的老师就提到了那位年少就成为房地产界赫赫有名的大佬,还把他的照片和商业事迹放在了PPT里。

  相比于五年前一副少年气满满的他,如今西装革履,刘海被发胶定的立起来,眉宇间多了几分沉稳,不变的还是那双眼睛,依旧神秘莫测,深邃又闪亮。

  夕晚,他一边默念,一边把那两个字写在课本空白处,是个很有意境的名字,他这么想。

  他怎么也没想到,后来,在他的小说里,那个意境很美的名字成了他发泄的对象——洗碗。这个非常有调侃意味的名字成了他小说里的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