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少将军他恃宠而骄>第44章 赫连瑾对沈绍安的爱,藏在日常每个细节里

  “扑哧,哧……”身后人群中有人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沈时戬顿时气得面色紫胀,大喝一声,“云荆!”

  云荆从人群中越众而出,拱手一礼,道:“大将军!”

  沈时戬挥挥手,“你去,你快跟上去,看着点。这一路上不太平,他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又冒冒失失的……唉,快去快去!”

  云荆单膝下跪,领命离开。

  沈时戬望着云荆渐渐远去的背影,冷哼一声,“慈母多败儿!”

  老九多好一孩子,在京城这个骄奢淫逸的大染缸里,沾染了一身的坏习气。

  若是这孩子自幼跟在自己身边,早就出落得比他这几个哥哥更优秀。

  既然来了北关,说不得自己就得多费费心,把他的这些坏毛病,都给改过来!

  黄骠马果然是难得的良驹,眨眼工夫就跑出去几里地。

  沈绍安拍拍马脖子,“兄台,慢点,等个人。”

  等马速慢下来,得得悠闲往前走的时候,沈绍安摸着下巴,沉吟道:“我得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一听就特响亮、与众不同、如雷贯耳那种。”

  黄骠马打了个响鼻。

  沈绍安叹道:“叫什么好呢?雷霆?追风?太俗了。老人都说贱名好养活,但是这么英俊的牡马,叫什么二狗子、狗蛋啥的,太掉价了。”

  黄骠马咴咴两声表示赞同。

  沈绍安看着黄骠马黄油缎子似的背毛,打了个响指道:“有了,就叫你阿黄吧!”

  他拍拍马脖子,问道:“阿黄,没意见吧?”

  黄骠马不懂,但是背上这两条腿的人类说好,那可能,就是好的吧?

  一人一骑又走了差不多一柱香的工夫,沈绍安第N次回头,才终于看到身后蜿蜒崎岖的雪地里出现了一个小黑点。

  小黑点慢慢放大,云荆的模样渐渐进入沈绍安眼中。

  沈绍安翻身下马,跳起来朝云荆挥了挥手,“云荆大哥!”

  云荆快到沈绍安身边时,纵身下马,快走几步拱手一礼,“九爷。”

  他抬头看向黄骠马,回道:“属下来时,罗长史让属下给九爷带了全新的马鞍。”

  云荆将马鞍装好,检查过没有问题,方后退一步,拱手道:“可以了,九爷请。”

  沈绍安道了谢,扶着马鞍一跃而上,提起马缰道:“那我们出发吧,从这里到赤水岭百余里。雪天路滑,天儿又冷,我们要在天黑之前赶到赤水岭。”

  云荆应是,上马跟着沈绍安启程。

  这北关的冬天,是真得冷啊!

  昨夜刚刚下了一场大雪,今日天还是阴着的。骑着马跑起来,凛冽的寒风仿佛能把人的肌肤割裂。

  云荆有内力并不觉得有多冷。但沈绍安没有内力,跑了没多久,就感觉整个人已经冻成了冰棍儿。

  尤其路面被厚厚的积雪覆盖,路况不明,更容易出危险。

  跑了一个多时辰,沈绍安感觉与云荆的距离在渐渐拉大,连忙找了一个平缓背风的山坡,一收马缰停了下来。

  等云荆赶上来之后,道:“我们在这里稍事休息,吃点东西再走。”

  云荆应了是,拴好马,从怀里掏出一只小小的水囊递给沈绍安。

  沈绍安接过来,拔开塞子闻了闻,惊喜道:“云荆大哥还带了酒?”

  “是。”云荆微微地笑,“摄政王叮嘱过属下,说九爷爱酒,让属下常备着。”

  一番话让沈绍安熨帖到了心坎里。

  水囊带着云荆的体温,并不凉。几口酒下肚,不一会儿,四肢肺腑就升腾起一股热气,驱走了身体里的寒意。

  沈绍安看着云荆砍柴点火,从马匹身上解下锅盔,盛了雪放在火上架着,又从一只布袋里取出一些肉粒放在里面。

  不多时,一股肉香就从热气蒸腾的锅盔里冒了出来。

  看着看着,沈绍安就有些走神。

  梦里北关三年,沈绍安对赫连瑾恨之入骨,连带着对他的一切都抱着仇视排斥的态度,他派来的亲信,都被沈绍安边缘化。

  云荆的出现,是在与北郦左贤王部的一次交战中。

  左贤王是北郦战力值顶尖的战神。

  那一仗,打得极为艰难。

  沈绍安与左贤王狭路相逢,差点死在他的暗刃弯月镰之下。云荆突然出现,砍伤左贤王,将沈绍安救出。

  左贤王重伤退兵,沈绍安险胜。

  前两年,云荆一直都低调的没有多少存在感。除非生死关头,他几乎从未主动出现在沈绍安面前。

  即便后来沈绍安视他为知己,他也很少提起自己的身世和过往。

  现在想想,那冰天雪地的野外,扈从端来的热气腾腾的肉汤、带着余温的酒,未尝不是云荆的手笔。

  沈绍安突然感觉有些鼻酸,眼中有了一些湿意。

  他吸吸鼻子,站起身,环视周围。

  此处是郕阳关大营西北五十里的一处山谷,当地人称之为“野兔谷”的地方。

  梦里的沈绍安曾带人在这里伏击过郦军一支近千人的游击军。

  云荆烧水的地方下面是河床,眼下覆了厚厚一层雪。等到了夏天,从上游下来的水会漫过河床,河里就会有一尺多长的银鳞鱼。

  那时的野兔谷、包括郕阳关,都已经被郦军占据。

  如今,这个地方还是大梁的国土。

  他既然来了,就绝不会让北郦的铁蹄再踏进这片土地!

  “九爷,汤好了,喝点汤暖暖身子。”云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打断了沈绍安的回忆。

  沈绍安回头,接过云荆递过来的碗。氤氲的热气朦胧了沈绍安精致的五官,一口热汤进肚,带着熟悉的辛辣。

  沈绍安张嘴哈了口气,眼角沁出泪花,“真辣!”

  云荆笑了,“北关天寒,尤其下雪的时候,人身上热气散得快,容易受寒气侵蚀生病。临行前,摄政王交给属下一包姜粉,是用烤干的老姜根细细磨了,做汤的时候放在里面,可以驱寒。”

  他看着低头默默喝汤的沈绍安,掩下心中的疑惑:方才他从背后看这位沈九爷,恍惚间从这位爷身上感受到了凌厉的气势和冲天的战意。

  他站在那儿看着这片天地,那眉眼之间,仿佛经历了几世轮回、沉淀着岁月沧桑。

  就连一些久经沙场的将军,都未必会给人这种感觉。

  而这位沈九爷,不过是一位长在锦绣堆里、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儿,怎么会有如此气势?

  沈绍安将云荆递给他的饽饽掰碎了泡在汤里,连吃带喝一阵风卷残云,一会儿工夫就吃饱了肚子。

  云荆又用化开的雪水饮了马,给马喂了些豆饼,两人这才继续上路。

  中途又歇过一次,申时正,两人就到了赤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