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少将军他恃宠而骄>第13章 九爷被摄政王带走了!

  年纪最小的周龄之悄悄抬起头,眼睛在赫连瑾腰间迅速打了个转。

  沈绍安脑海中灵光一闪:麻蛋,现在这个时候,你们居然还能想起摄政王那“相当有弹性”的屁屁!

  沈绍安气闷,咧开嘴朝他们狠狠锉了锉牙。

  赫连瑾的目光在四人身上一扫而过,再次落在沈绍安脸上:他脸色红润,眼睛明亮,透着一股子狡黠。

  站在自己面前,居然还有心思跟身后的小伙伴做鬼脸。

  看样子,前天晚上那一脚,确实没有伤到他。

  那天他正走着,突然感觉有人捏了他的屁股一下。身为摄政王,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受此奇耻大辱,他想也没想,运气于足尖就踹了出去。

  等他发现摸他的人是沈绍安时,迅速将足尖的力道撤了一大半。

  人还是被那一脚踹得飞了出去。

  若是全力一脚,以沈绍安这个小身板,恐怕会直接将他的腰身踢穿。

  赫连瑾无声松了口气,问道:“可大好了?”

  嗯?

  在跟他说话吗?

  沈绍安回神,看向赫连瑾,发现他正看着自己,连忙点了点头,“嗯,好了。”

  “既然已经好了,那明日就回太学上课吧。”赫连瑾冷着脸薄唇轻启,“本王看你精力很是充足,不需要再休息了。”

  虽然心里百般不愿,沈绍安本体刻进骨子里的习惯已经让他揖首一礼,“是。”

  唉,大意了,如果今天不猎兔子,他是不是还可以多休息几天?

  一想到每天天不亮就要早起,去崇文阁听郭太傅和钟太师两个老头子读那些晦涩难懂的之乎者也,沈绍安顿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也不知道赫连徵和阆玮宁是怎么坚持下去的。

  原本明快飞扬的脸在听到要上课后突然焉了下去,赫连瑾眼中飞快闪过一抹笑意,转身往山下走,“回吧。绍安和玮宁回去将‘曲礼’和‘内则’各抄一遍,明日去太学的时候交给本王。”

  周龄之幸灾乐祸“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至于你们几个,本王会派人将你们逃课来猎兔子的事告知学院,回去仔细想想要如何跟俞院长交代!”

  沈绍安毫无江湖道义哈哈大笑起来。

  走在前面的赫连瑾情不自禁勾起唇角。

  就算不回头,他也可以想象的到:少年漂亮的桃花眼微微弯起,殷红的唇、雪白的齿,如雪的肌肤在阳光下泛着光……

  他忍不住回头,朝少年伸出手,“绍安?”

  沈绍安一下子愣住。

  “过来!”

  初秋的阳光透过树林的枝叶缝隙,落在男子幽暗深邃的眼眸里,折射着晶莹细碎的光。那只手,白皙修长、干净有力,掌心盛满阳光,就这样当着众人的面,摊开在自己眼前。

  沈绍安感觉自己的心莫名其妙加速了些许。

  他心里是拒绝的,脚步却像是由不得自己,情不自禁走向男子,在意识回归大脑之前,已经将自己的手递到了男子掌心。

  干燥微凉的大手将沈绍安的手包裹在掌心,紧紧握着,坚定不容置疑。手掌落下,宽大的袍袖遮住两人交握的手。

  莫惟殊四人像是遭雷劈过,呆滞在原处瞪着眼睛一动不动。

  一直影子一样跟在赫连瑾身后的两个带刀侍卫,自始至终都板着一张脸。在沈绍安走向赫连瑾时侧身低头相让,等赫连瑾牵着沈绍安的手往前走时,又快步跟上。

  直到山路上再不见了摄政王与沈绍安的身影,四个人才像是突然活了过来,偷偷吁了一口气,彼此相视一番后,默不作声朝着山下走去。

  四人刚到山下,就看到沈绍安的小厮六顺气喘吁吁提着一壶酒跑了过来。

  见到他们,六顺很奇怪,“几位爷,不玩了吗?”

  阆玮宁点点头,“不玩了,准备回去了。”

  “那,我们九爷呢?”

  莫惟殊露出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被摄政王带走了。”

  六顺发愣,“摄政王?”

  “嗯。”几人绕过六顺,骑上马准备回城。

  六顺心里暗道糟糕,提着酒就要去追,被周龄之喊住,“马,马!他们从前山走的,这都走多久了,眼下都应该快进城了。”

  “多谢!”六顺一手提着酒,一手扳住马鞍,骑上马用力一夹马腹,“驾!”马蹄得得,踏起一溜尘烟,朝着京城方向疾驰而去。

  回了京,进了府,六顺将马扔给马棚的王大叔,就朝归院跑去。

  进了归院,院子里的丫头表情都奇奇怪怪的。六顺来不及多想,问清楚夫人在待客厅后,直接冲了进去,“夫人,夫人不好了!九爷被……被……”

  正房首位上,摄政王赫连瑾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阶下杆子似的站着两个侍卫,侧边首位坐着脸色铁青的沈夫人。

  这架势,好像沈夫人被带刀侍卫给挟持了。

  自家九爷没在。

  赫连瑾冷笑,“怎么不继续说了?嗯?”

  六顺变成浆糊的脑子突然转了转,提起酒壶傻乎乎地说道:“九爷让小人买的酒,还没带……”

  “下去吧。”沈夫人低头端茶,“这里没你的事了。”

  六顺赶紧行了礼,踮着脚尖退了出来,悄悄摸了把汗:娘啊吓死了,这气氛不对啊!

  但是,九爷呢?

  六顺问了双盈,才知道九爷去了前院书房。

  一溜跑到书房,六顺一把推开门,就看到自家九爷正斜拧着身子坐在案后,烦燥地托着腮,右手指间还夹着一根舔好墨的狼毫笔。

  门一响,沈绍安身子一抖,条件反射般迅速坐好,刚要落笔才发现来的人是六顺。

  他气急,抬手就把笔扔了过去,“进门不敲,吓你爷爷一跳!”

  六顺嘿嘿一笑,示意侍候的小厮将地上的笔墨收拾干净,这才笑嘻嘻凑过去,提起手里的酒,“爷,小人买了酒回去,才知道您跟着摄政王下山了。”

  沈绍安看见酒眼睛一亮,立刻把摄政王带给他的威慑力抛到脑后,抬手朝六顺招了招。

  六顺把酒递到他手上,沈绍安迅速拔开塞子深深嗅了一口,顿时眉开眼笑,“上好的花雕,还得是栎阳楼。只是可惜了打的兔子和锦鸡。”

  “程掌柜知道这酒是爷您要,说有酒不能没肉,新煮出来的酱牛肉给小人切了二斤。”六顺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一股酱牛肉的香气顿时飘了出来,“到山上时还热乎着,现在倒有些凉了。”

  沈绍安放下酒壶,高兴地搓搓手,干脆将书案上的东西一股脑拨到一边,招呼六顺,“肉放下,拿俩酒盅,今儿你陪爷喝两杯。”

  六顺动作麻利地拿了酒盅,摆到沈绍安面前,给他和自己斟满了。

  沈绍安用湿帕子擦了手,两根手指捏起酒盅,仰首“吱”的一声饮尽,咂咂舌,“好酒!”

  然后捏起一块酱牛肉放进嘴里:牛肉煮够了火候,软烂鲜香。

  沈绍安美滋滋点头,“好肉!”

  他朝六顺勾勾手指,“来,再给爷满上!”

  这边书房里主仆二人连吃带喝不亦乐乎,一墙之隔的归院前堂会客厅却是有些剑拔弩张火星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