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无尽夏>第27章 长罪

  林霁只当他是喝多了逻辑破碎,在说胡话。

  “我怎么会不喜欢你,”他轻轻地,很温柔地笑,“不喜欢你怎么会当这么多年的朋友。”

  “……噢。”

  郑知夏鼻音闷闷,不说话了,林霁单手托着他打开门,在某个瞬间感受到脖颈间的一抹温热水渍——是郑知夏在哭。

  林霁竟觉得他有些可爱,好像这么多年来郑知夏一直在长大,在他的记忆最深处的锚点却依然是可爱这个词,是需要他陪伴,需要他引导着往前走的邻家弟弟。

  “怎么了这是?”

  郑知夏紧紧抱着他,如同幼时抱着自己最珍爱的毛绒玩偶,林霁不懂醉鬼会想些什么,只能摸索着拍了拍他的背。

  “因为你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你吗?”

  “嗯,”郑知夏说,“你只把我当朋友。”

  林霁哑然失笑:“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微弱的失控感不知何时入侵了进来,他将郑知夏放在床沿坐下,那双圆润可爱的眼湿漉漉一片,依赖而悲伤地注视着他,只那一眼,于林霁来说便已经是天地倾倒,罪恶难担。

  “哥,”郑知夏眼眶酸涩,“我喜欢你啊。”

  哐。

  床头柜边的梵像倾倒落地,林霁勉强地勾唇,涩声道:“你喝醉了。”

  郑知夏执着地抬头看他,隔了许久才说:“所以才会梦到你。”

  完了,林霁猝然阖眼,喉结艰难滚动一番,竟有些难以发声。

  “你……”

  你喜欢的人是谁?

  可转念一想,哪里还有询问的必要?他既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若是此时此刻仍不知道郑知夏的心思,他就不配称自己为郑知夏最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他注视着郑知夏痛苦迷茫的眼,脑中闪过瑞士的雪山,那是郑知夏第一次提起自己有个喜欢的人,那么小心翼翼,饶是他都没办法看出那一点藏得很好的难过。

  那再往前,十八岁那年呢?他和早已记不清名字的初恋在学校闹得沸沸扬扬,郑知夏躲在操场的角落哭,翘了一上午的课,他找了好久,最后看见郑知夏擦干眼泪,对自己笑了笑。

  郑知夏那时候就在喜欢自己吗?

  念头浮现的一瞬间,林霁眼神震颤,惊惧地扶住床头柜,双腿发软,巨大的负罪感袭来,他几乎站立不稳,再也维持不住本就勉强的笑意。

  “知夏,”他轻声开口,尾音颤颤,“这是错的。”

  是他带坏了郑知夏。

  可郑知夏没有回答,醉意彻底笼罩神志,他闭上眼往后倒下,昏昏沉沉地睡去,只留下心悸难平的林霁面对满室酒气和昏黄灯光,如同被突然扼住喉咙吊在悬崖上的罪人。

  他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开始错的——或许是在默许郑知夏进入自己生活的那一刻,又或许晚一点,在他出于私心纵容郑知夏对自己的过度依赖起。

  总归定然是他的错。

  窗外夜色深深,隐约一声狗叫从极遥远处传来,壁炉火光跳动,映亮一张苦痛纠结的英俊面容,林霁站在床边,长久的凝视后终于伸出手,帮郑知夏盖好被子。

  门扉无声合上,他逃脱似的回到自己房间,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对着惨淡的月亮苦笑,永远挺得很直的脊背微微塌陷,颓然迷茫得好似一个失意中年人。

  他想起很久以前,去器材室解救郑知夏的那一天,黄昏热得像是将要融化的巨大橘子糖,斜长的影变成了固定成最完美形状的囚笼,他跪在客厅里听母亲打电话,说是隔壁家的孩子不见了,哪里都找不到。

  林霁知道那个孩子,叫郑知夏,笑起来时会露出很可爱的小虎牙,像一轮新生的,朝气蓬勃的太阳,自由地在偌大的世界里长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下午的时候看见过他,”他对母亲说,“让我回学校看看。”

  说起来也挺可笑,受到惩罚的原因早已记不起,但慢吞吞在学校里如无家可归的鬼魂游荡时的心情却在时隔多年后还清晰无比——大概是惩罚如家常便饭,变数才因此显得难能可贵。

  林霁知道该去哪里找郑知夏,可他不想那么快回家,他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游荡在空无一人的楼梯间,慢吞吞地打开每一间教室,寂静如末日后的夜晚,他难得觉得自己在活着。

  当好学生太累了,他迫切地想要休息片刻,把必须要是满分的试卷和每晚睡前那杯加了一勺白糖的热牛奶忘在窒息的客厅中。

  可穿过黑暗的操场,打开器材室大门的一瞬间,林霁看着可怜兮兮的郑知夏,十二岁时他良心未泯,胸腔里发出忏悔和歉意的呐喊。

  在这种地方关了一下午,对小孩来说是很可怕的事。

  微弱的愧疚让他默许了郑知夏的靠近,朋友戏称他是收养了一条小狗,林霁只是笑了笑,没有应答。

  确实挺像的。

  小狗会跑到家里找他玩,会让父亲和母亲没有时间对他的成长指手画脚,他跟着郑知夏做各种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事,却觉得自己慢慢活了过来。

  不是小狗需要他陪着玩,是林霁需要郑知夏带自己逃跑。

  直到那天夜色降临,郑知夏翻过墙,在后院中与满身羊粪的他坚定拥抱,手心里攥着一块粉色的马卡龙,那么甜,甜得他一辈子都忘不掉。

  “哥,”年幼的郑知夏语气笃定,“朋友是不会嫌弃朋友脏的,你一点都不臭,你全世界最好。”

  后来林霁想,那么好的郑知夏,应该快快乐乐无忧无虑长大,永远坦荡赤忱,永远走在阳光下,去体验一切,去成为想成为的人,如果可以,他甚至希望能帮郑知夏扫清所有的障碍。

  ——引导他,帮助他,永远陪伴他。

  可偏偏他是郑知夏的障碍,是让郑知夏不正常的病因,林霁想不明白,但知道不会是郑知夏的错。

  他参与了郑知夏太多的人生,让郑知夏混淆了友情和爱情的区别,巨大的负罪感让胃部抽痛,他苍白着脸冲进盥洗室,冰凉的水珠顺着下颌滚落,林霁和镜中通红的眼对视,扶着边沿的手指用力到发白。

  该怎么办?能怎么办?

  彻底远离郑知夏吗?他做不到,他没办法失去这个朋友。

  他没办法喜欢郑知夏。

  林霁沉重地呼吸着,冷亮的灯光像断头台冷厉的刀锋,他长久地沉默,终于在某一瞬间挺直脊背,缓慢地闭了闭眼。

  并不是没有办法,他想,既然是朋友,那永远都是朋友。

  只要稍微疏远一点——一点点就好,等郑知夏死心,就能爱上别人,和他当一辈子的挚友。

  郑知夏值得一段正常的,被所有人祝福的爱情。

  ……

  起床时郑知夏头痛欲裂,他翻了个身,在刺眼的阳光中发出一声痛苦呻吟。

  昨晚发生了什么?

  他眯着眼搜寻空白的记忆,最后一帧是昏暗的客厅,洛桑对他呵呵地笑,而林霁微微低沉的声音模糊在耳边,已经无法记清说的是什么,水晶酒瓶折射的光华如一段朦胧的月光,渐渐淹没了往后的所有记忆,连怎么回到房间的都不清楚。

  “……”

  居然断片了。

  郑知夏慢吞吞地爬起来,宿醉让他浑身难受,只能依稀记得自己好像做了个和林霁有关的梦——大概是最近单独相处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原本已经死得差不多的痴心妄想又开始死灰复燃,蠢蠢欲动得可笑又荒谬。

  他下意识地摸起手机一看,林霁的未读消息在最顶上,显示在消息列表里的那句是“你自己好好玩”,郑知夏心跳一空,笑意和好心情一起远走高飞。

  他点进聊天框,林霁说:“公司那边临时出了点要紧事,抱歉,下次再和你补上,知夏,你自己好好玩。”

  郑知夏在阳光中抱着膝盖,缓慢地眨了下眼。

  旅行瞬间变得索然无味。

  他慢吞吞地下楼,和洛桑打招呼,吃完早餐后在城镇里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一圈,收到了邓明城的消息。

  “什么时候回来和兄弟们玩?”

  郑知夏神色淡淡地回:“今晚到,玩通宵。”

  邓明城:“啊?”

  他没有再回复,拎着行李箱退了房,独自坐上出山的小巴士,一路上仍旧颠簸,偏偏没了林霁后却没再那么难熬——真是奇怪,下山的路还能比上山好走?

  郑知夏没心情想和林霁相关的任何事情,戴着耳机闭目养神,好不容易挨到上飞机,邓明城的消息又发了过来。

  “你不是说最起码玩五天吗?这才第三天就回来了?”

  郑知夏无语地深呼吸:“不会说话就别说。”

  邓明城的句式仍旧吊儿郎当:“行,等你回来边喝边说,嗳,几点落地,我去接你?”

  郑知夏便将航班号发给他,打开飞行模式开始补觉,在万米高空中半梦半醒时,他突然有种微弱的不安感。

  好像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

  他在宿醉后的疲惫中靠在冰凉的舷窗上,却怎么都找不到预感的源头。

  ……算了,总不可能是飞机要失事吧。

  作者有话说:

  是一些林霁视角,郑知夏不知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