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无尽夏>第14章 换个人

  林霁说自己会滑雪,郑知夏其实并不太相信,将运动和林霁联系起来总让他觉得违和,可那些流畅精壮得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又实在不像是常年坐办公室就能获得的。

  至少应该不是精通。

  站上雪道时他转头去看林霁,在寒风中舔了舔冰凉的唇:“哥,你真的可以吗?”

  这里并非初学者雪道,陡峭的坡度和远方屹立的深灰山峰足以让胆小的人产生畏惧,护目镜遮住林霁大半的面容,他对郑知夏勾了勾唇,拉上蒙脸的魔术巾。

  “来比一比?”

  郑知夏也带上护目镜,对他比了个同意的手势,笑意在冻得通红的唇边昭彰地漫出来。

  “那我要是赢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林霁失笑:“你的什么要求我没答应过?还用得着借着比赛讨彩头么。”

  “会好玩一点嘛,”郑知夏背着手,是很自信的姿态,“哥你赢了的话,也可以跟我提一个要求,怎么样?”

  “我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林霁短促地笑了声,“那就倒数了。三、二、一——”

  尾音被阿尔卑斯山冰凉的风吹散,远山飞速掠过,心跳在急速的下落中鼓噪喧嚣,郑知夏在开局没多久就轻而易举地落败,他在风中开怀大笑,执着地追逐着前方那道潇洒飘逸的身影。

  “哥——”他大喊,“你什么时候偷偷练的滑雪?”

  林霁没有回答,或许是风声盖过了其他的一切,又或许是无暇分心,他只是坚定地飞掠过群山和积雪,如同一只翩飞的鹤。

  他总是不爱回头的。

  玩闹般的比赛很快结束,郑知夏抱着雪板朝林霁跑去,笑得很开怀:“哥,你以前明明一点都不喜欢运动。”

  “只是不喜欢大热天的操场,后来有次谈生意,那个客户喜欢滑雪,就去学了,”林霁用保温杯交换了他的雪板,“你呢?什么时候学的滑雪。”

  热气温暖了冰凉的嘴唇,郑知夏眯着眼,很惬意地跟着他往缆车走,说:“就前两年,刚上大学的时候。”

  骗人的,是十二岁那年和父母出国玩的时候,在阿尔卑斯山上待了整整一周,每天都在滑雪。

  他们很一致地沉默下来,雪地被踩得咯吱响,郑知夏捧着水杯,突然说:“三年还是挺久的。”

  足以插入新的人、新的爱好、新的习惯。

  林霁没说什么,抬手拍拍他的头,说:“再滑几趟?”

  “好。”

  他们一起上了缆车,郑知夏无意间回头,看见后面那辆上坐着一位金发蓝眼的高大男人,视线短暂碰撞,他愣了瞬,而后礼貌微笑点头,那男人也对他微笑,还抬起一只手挥了挥。

  林霁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怎么了?”

  “没有,”郑知夏扭回来,对他笑了笑,“我就随便看看。”

  他们在雪道上消磨了一整个上午,回酒店时郑知夏依旧精神奕奕,抱着两块雪板看林霁在自己身边接电话,全英文交流,专业术语和过快的语速让他甚至有点听不过来,只能沉默着给林霁当拎包小弟,还乖乖地被牵住一只手。

  我难不成还能在阿尔卑斯山上走丢么?

  郑知夏屈起手指挠了挠他的手心,坏心眼地笑,林霁的话语却连停顿都没有,反倒将他牵得更紧,眼神轻飘飘地落下来,像一抔将融的新雪。

  别闹,他做了个口型,郑知夏就乖乖安分下来,礼宾走过来帮他拿走雪板,他视线一转,在餐厅窗边的位置上又见到了那个英俊的蓝眼睛男人。

  还真是够巧的。

  林霁起身去洗手间,郑知夏坐在桌边看手机,给宋白露发照片——坐在缆车上拍的,和林霁勾肩搭背,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林霁则侧过头,很专注地看着他,低敛的眉眼沉静又带着明显的笑意。

  宋白露回复:“你能不能跟林霁学学,多大个人了,一点也不稳重。”

  郑知夏盯着那张照片发呆,顺手回道:“我这不是在努力学习么。”

  宋白露那边又发过来几条消息,无非是让他照顾好自己早点回家,他一一应了,笑意始终停留在眉梢,突然卷,眼前投下了一片阴影。

  是那个蓝眼睛男人。

  “这么巧,”他开口时显得很熟稔,“我上午在雪道上看见你,你滑了四次,只回过一次头。”

  郑知夏遇见过很多次搭讪,男女皆有,这次能算得上最有趣,因此他抬眼微笑,说:“有些时候一眼也足够记住谁,不是吗?”

  男人也笑,自我介绍道:“Fomalhaut,天体学博士,有兴趣加个联系方式吗?”

  “你怎么笃定我是单身?”郑知夏的视线越过他,在某一处很短暂地停留,“或许我是和男友一起来度假的。”

  “噢,你当然不是,”男人眨眼时显得有些俏皮,“我能看出来,你们只是朋友。”

  话音刚落,他看见眼前这个俊美的东方男人很明显地怔愣了下,又欢快地笑起来。

  “你说的很对,”郑知夏惋惜耸肩,“可惜我有喜欢的人了,抱歉。”

  “但是还没有在一起,不是吗?”男人看起来很坚持,“你现在还是——自由之身。”

  郑知夏的笑意恰到好处:“我想我不会喜欢上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

  男人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身后的脚步声停下,一道冷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弟弟不喜欢男人。”

  他回过头,是那位和东方美人一起在雪道上滑行的男人,他此刻脱了帽子和魔术巾,露出的面容成熟英俊,只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十分之明显。

  蓝眼睛弯了下,很愉快地笑出声——看来所谓的喜欢只是一场单相思呢。

  他从口袋里摸出名片放在郑知夏手边,深蓝的底色上用油漆笔画着两颗星星,跟郑知夏挥手道别。

  “就当交个朋友。”

  好熟悉的话,郑知夏没忍住笑出声,伸手拨了拨那张名片,可惜还没看清上面写了什么,旁边就伸出一只手将它拿走,随手塞进了裤袋里,郑知夏抬眼看过去,眼神促狭。

  “哥,你想和他交朋友啊?”

  林霁在他对面坐下,笑着骂他:“小没良心的,我是担心你被他勾起了心理阴影。”

  郑知夏知道他指的是裴如许那事,支着下颌语气:“我抗压能力没那么弱,你放心好了。”

  侍应生过来上菜,林霁隔着桌上摆的陶瓷花瓶和半开的玫瑰看着他,问:“所以你有喜欢的人了?”

  “嗯,”郑知夏神色自若地点头,“当然有啊。”

  他期盼着林霁多问点什么,可对方只是应了声,又笑着问:“所以觉得相亲烦,也是因为有喜欢的人?”

  心脏好像突然空了一块,郑知夏习以为常地勾着嘴角,语气一如先前:“那倒不是,我就单纯觉得现在就被催着结婚很烦,至于他——”

  他顿了顿,和林霁对视着,半真半假地叹气:“他不会喜欢我的,我们这辈子都不会有在一起的机会。”

  喜欢这件事改变不了郑知夏的婚姻和未来,注定没有结果的单相思连让第二个人都知道都是不可饶恕的过错。

  林霁点点头,淡声说:“那个人听起来像个瞎子。”

  郑知夏噗地笑了,乐不可支地扶着额。

  “不不不,他很好,是全世界最好的人,”他看向林霁的视线认真极了,“他不喜欢我这件事,是我有问题。”

  林霁皱着眉,严肃地说:“知夏,任何人不喜欢你,都不会是你的问题,你应该换一个喜欢你的人喜欢。”

  偏偏郑知夏心思恶劣,故意道:“比如说刚刚来送明信片的那个人?”

  林霁沉默片刻,语气淡淡:“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喉间泛出明显的苦涩,郑知夏弯着眼笑,跟他讨饶:“错了错了,哥,你别生气。”

  于是林霁又很无奈地叹气,说:“知夏,照顾一下我,老年人经不起吓的。”

  “瞎说,你年轻着呢。”

  郑知夏自然而然地停顿,流畅地转换话题:“不过,我确实有在考虑换一个人喜欢,等到他结婚之后吧。”

  林霁很轻地笑了笑,手里握着刀叉,慢条斯理地切牛排。

  “这么喜欢啊?”

  “嗯,特别特别喜欢,”郑知夏也垂眼,“我还想过等他结婚的时候,要给他亲手做一束捧花。”

  林霁目光淡淡,语气却依然温和:“为什么?”

  郑知夏的脸颊因为咀嚼鼓动着,好一会后才含糊说:“不因为什么,只是一种祝福的方式。”

  如果我此生注定求不得,那我希望你的婚姻能幸福。

  林霁的手顿了顿,笑着说:“看来这三年,你经历了很多的事。”

  这么沉重的话,怎么都不应该从郑知夏口中说出来——他那个活泼天真的邻家弟弟,什么时候开始被一个不知道样貌身份的人迷得神魂颠倒,非他不可的呢?

  悠扬的小提琴曲在耳边流淌,片刻之后,郑知夏听见他说:“既然没有结果,不如现在就换一个有结果的人喜欢。”

  心跳停顿的瞬间,刺痛漫上眼眶,郑知夏抬起头,脸色有些苍白,却依旧在微笑,他看见林霁平静的视线,很真挚很可靠,如同每一位关爱弟弟的好哥哥,又或者是有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他不在意郑知夏喜欢的是谁,但他在真心希望郑知夏不被这段感情围困,不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神伤。

  于是郑知夏点点头,说:“好,我努力努力,再重新找一个喜欢的人。”

  他的视线掠过林霁平直的眉,微微抿着的唇角,最后落在窗外白头的山和明净的天上。

  他今年不过二十一岁,在七岁那年遇到的林霁,若是此刻便因意外死去,那么他的大半辈子都宿命般地和林霁走在一起。

  人要怎么放弃自己的半生?

  至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郑知夏得不到任何的答案。

  作者有话说:

  所以有时候会讨厌别人说,年轻时候觉得很痛苦的事只是一道坎,过去了就会发现不值一提,可在当下,那的确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啊(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