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发上说了好一会儿话, 周锦书先去洗了澡,穿着程庭的睡衣回客厅。
程庭去洗澡的时候,袅袅已经被哄睡了,任昭和周锦书坐在沙发上说话。
“锦书,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去镇上?”
“后天。”
周锦书被塞了好多水果进肚子, 现在饱得不得了。
吃太饱脑子转得都有点慢。
任昭颌首笑道:“也好,带小庭见见你外公。”
她对周锦书的态度比之前还要热络, 有时候简直让他不知道怎么应对。
任昭的想法很简单, 既然程庭和周锦书在一起了,那周锦书的身份就不再只是来家里玩的朋友。
更应该慎重对待。
周锦书点点头说:“程庭下月底有比赛,应该住两周就得回来训练了。”
两人之前从程庭小时候聊到现在, 屋外的天色很暗, 夜已经深了。
任昭突然有些认真地拉着周锦书的手, 手掌的力气不轻不重地拍在他手背上,和声说:“锦书, 谢谢你。”
这严肃的一声谢谢弄得周锦书有些懵,慌忙摇头:“任姨,您和我说什么谢谢。”
任昭看向他:“我谢谢你不是因为别的,你愿意顶着压力和小庭在一起, 你有这份勇气, 我很感激。小庭看着这么骄傲, 其实是个认死理的。”
“如果你没和他在一起, 恐怕他这辈子就是孤身一人了。孤身一人没什么不好,做家长的却难免会担心。”
任昭实在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她平常说话的语气并不是那么轻轻柔柔的, 说出来的话却总让人感觉很温柔,听着像春风从耳边划过。
她明明很担心程庭的感情问题, 但她不会在周锦书还没做好决定的时候用这些话绑架他,她真正尊重他们的决定。
周无忧和任昭简直是刚好相反的两个人。
周无忧说话语气温柔,眼神乍一看也是柔和的,仔细看却绵里藏刀,笑中带刺,眼神里更是有着数不尽的野心和欲.望。
周锦书一时间有些愣神,慌忙低下头去,面颊红润,小声道:
“程庭也承担了很多压力,和他相比,我付出的更少。”
这是实话。
程庭比他先意识到自己的心意,比他勇敢,承受的当然也更多。
任昭:“两个人在一起,哪有付出的多付出的少这样的说法呢?”
她轻叹一口气,语气里有些惆怅:“程庭那小子,看着什么也不在乎,其实是很重感情的。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没了,一直记到现在也没忘,以前街坊邻居开玩笑,说他怎么不喊我妈,他可生气了。”
邻居有个女人有段时间经常来他们家,常说替她感到不值,养了这孩子这么多年了,户口本也上了,叫句妈是理所应当的。
他愣不开口。
但任昭不在乎这个称呼,她本来就是他小姨,她姐才是妈。
只是每次提到这个称呼的事,她都会想起她姐,心里不好过。
周锦书沉默了一会儿,说:“任姨,期末在学校那几天,我遇到之黎姐了。”
任昭一愣:“之黎?”
周锦书知道,他们三人误会其实很深。
但是程庭不会说这种事,肖之黎和任昭很多年没来往了,也不可能说这种事。
母女二人因为从前这些旧事很疏远。
但他从肖之黎的神情里,能看出她对任昭这个妈并不都是怨恨,至少这么多年,也释怀了一部分。
任昭就更明显了,她在客厅里摆的都是她、程庭、肖之黎三个人的合照,房间里也有不少肖之黎小时候的照片,其实她潜意识里对这个女儿也是愧疚的。
她甚至对以前这些事一无所知,一直以为程庭不喊她妈是因为忘不了亲妈。
这么多年养育之恩,就算忘不了亲妈,喊句妈又何妨呢?
任昭放弃事业,带了程庭十几年,她本值得这个称呼。
周锦书把她和肖之黎的话复述了一遍给任昭听,他说:“之黎姐其实很想你。之前她提到从这个小区楼下路过,看见了程庭的卷子,其实那时她是想上来看你的吧。”
这个小区周边都是别墅区,俗称养老圣地,肖之黎就算来S市玩,也不可能路过这里。
任昭已经泣不成声,她落着泪,喃喃道:
“怪不得我有一次开窗,看见有一个女孩儿的背影很像她。”
程庭和肖之黎一直有联系,但她不肯和任昭交谈,甚至没加联系方式,偶尔有个电话,也是很冷漠。
肖之黎的照片都是程庭发给她的,所以当时看到了,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她。
她到现在还记得,她带程庭走的时候,小姑娘把自己关在房里,大声哭喊:
“你再也不是我妈了!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你滚出我们家!”
周锦书从茶几上抽了几张纸给她擦眼泪,心里微微一声叹息。
.....
程庭出来的时候,任昭已经进去了。
他看见周锦书还坐在沙发上,擦着头发问他:“怎么还不进去睡觉?”
周锦书确实也有点困了,站起来往旁边的房间走,被程庭一把拉住。
“?你干嘛往客房走?”
周锦书被他握得手掌发烫,立刻抽出自己的手,做贼似的东看西看,小声道:“住一起不好。”
程庭浓眉一挑,有点不敢置信:“不在一起的时候还能一起睡,谈恋爱了反倒要分床?”
周锦书被他说得脸色爆红,“这才刚在一起。”
之前和现在能一样吗?
程庭才不管,伸手抓着周锦书的腰就往房里拖:“客房有鬼,最喜欢你这种细皮嫩肉的,自己睡半夜会被鬼抓走!”
“骗小孩儿呢?”
周锦书满脸黑线,把手放在他拖着自己的手臂上,又不敢大声反抗,就这样一路被拖进房间。
中途程庭手劲往后一按,周锦书扶着门把疼得嘶嘶的,给程庭吓得够呛,还以为自己把这嫩豆腐怎么了。
他把周锦书按倒在床上,掀起衣服要检查,周锦书按着衣角不让他看,两人较劲起来。
房间的灯没开,骤然从光亮的地方走进来,眼前都是一片漆黑,程庭的手横越他整个背,手臂上虬结的肌肉滚烫地贴着他的肌肤,几乎没有任何阻拦物。
两人你推我搡吵着吵着,气氛就有点变味了。
窗户外透着光,周锦书的一条腿被他按在床另一边,手掌底下是光滑的皮肤质感,打眼一看像一块白玉一样泛着活色生香的光泽。
程庭喉结上下一动,声音压抑:
“别动。”
周锦书立刻不动了,声音带着自己没察觉到的软,“都让你别看了,没怎么样。”
“没怎么样你叫什么。”
程庭一手把他翻过去,换了个姿势压着,掀开睡衣一角,一道青紫赫然爬满小半个背。
他声音一顿:“这怎么弄的?”
周锦书知道是易宁推的那一下,也没隐瞒,干脆把这事说了一遍:“这种的养几天就好了。”
程庭差点没气笑:
“万一没好呢?总得涂个药吧。”
他起身开了灯去拿药箱,刚刚的迤逦暧昧氛围在白晃晃的灯光下消散了许多,周锦书看见程庭的状态,喉咙掩饰性的咳嗽两声,不敢看他。
程庭一向脸皮厚,面色如常进来给他上药。
周锦书换了个姿势,脸对着书桌,准备暗暗里咬牙忍一下。
其实他不想上药有个原因也是怕疼,上药比等它慢慢好还疼,何况任姨就住旁边,要是他没忍住叫出来,她不小心听到以为他俩在.....那他还要不要活了。
他小声说:“等等等我准备好了......啊----”
只发出一个音调,他就扒过程庭的手死死捏着,捂着嘴不让自己再发出一点声音。
程庭手上抹了药酒下手很轻,把淤青小心地揉开:
“这样之后好的快,也不会疼。”
这块虽然看着面积大,和之前在展馆装的那一下却没法比,颜色轻多了。
周锦书忍了一会儿,后背发烫以后渐渐也不怎么疼了,脸色好过很多,恹恹地趴在床上:
“我又看不到背上怎么样,之前还以为没事呢。”
程庭跨坐在他身上,一只手涂着药,一只手打开手机随手拍了张照片:
“给你看看,都青成什么样了。”
周锦书拿过照片一看,从上往下的视觉,一截白得吓人的窄腰,背上横跨一道青紫,细腻的皮肤上压着一双大手,手骨节分明,五指修长,颜色比他略深一点,青筋磐结。
手指压着的那一块用力得像陷进去了,边上露出几块溢出来的软肉,整张照片看着....看着莫名有点涩.情。
他脑子里想到什么,马上就会在脸上体现,从脚趾头红到耳朵尖,连蝴蝶骨上的皮肉都透着一种淡红。
程庭涂完药压下身,小心地不碰到他的背,俯在他耳朵边上笑:“锦锦,在想什么?”
周锦书拿过旁边的被子遮住脸不说话。
程庭哑着声戏谑道:“小色鬼。”
周锦书:......呸。
......
走的时候,袅袅可舍不得了,喊要锦书哥哥回来,还要继续画画,眼泪汪汪。
正牌哥哥在旁边黑着脸把周锦书扯走了,走之前还不忘给袅袅一个幼稚的吐舌,把这小鬼气得够呛。
任昭在旁边笑着目送他们走远,拉着袅袅挥手。
小镇离S市不算远,两人坐了几个小时火车,转大巴半天就到了。
程庭听周锦书说起过这个小镇,但没具体见过。
他以为是很穷一个地方,没想到还挺漂亮的。
一个古色古香的江南小镇,因为地势的原因,比市里温度要低许多,气候很宜人,四周环水,空气里布满了潮湿的水味儿,夹杂着花香和泥土的芬芳。
街道还算干净整洁,地面是青石板铺就的,刚下过一场雨,湿漉漉的,两旁是形状别致吊脚木楼,和地面的矮楼错落有致,别有一番风味。
周锦书外公的房子就在一处吊脚木楼里,从二楼推开窗子往外,能看到小镇不远处那条小河,绿水青山,格外漂亮。
放下行李两人在四周转了两圈,周锦书买了些烧纸要用的纸钱一类,一边逛一边拎着回家。
程庭任劳任怨地当着苦力,周锦书一年也会回来几次,街坊邻居都还认识他,热情地招呼手让他来家里吃饭。
周锦书哪好意思,几番推拒才谢过好意。
两人在镇上住了一周,去烧完纸的那天,在家门口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周锦书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怔愣:“张阿姨....”
张玫瑰转过身来,还和当年长得差不多,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岁月还是在她脸上留下不少痕迹。
她也认出了周锦书,看向旁边的程庭,眼里有些惊讶:
“这位是.....”
“是我男朋友。”周锦书牵住程庭的手,大方道。
程庭心情扬了起来,下巴微抬,把手心里的手握紧了一点,捏了捏。
张玫瑰很惊讶,半响又笑了:“很般配。”
周锦书实在想不到她说要回来,怎么会先到这里来。
他还以为....
张玫瑰问:“不请我上去坐坐?”
.
程庭给他们泡了茶,就坐到阳台的藤椅上去看书了,周锦书和张玫瑰在一楼。
张玫瑰打量着周围的布置,说道:“无忧就是在这里长大?”
“不是。”周锦书给她倒了一杯茶:“这里早就翻新过,以前比这破多了。”
张玫瑰没说话,站起来四处看了看,似乎想在这里找到周无忧生活的一点点痕迹。
她和周无忧,到现在已经不知道是谁欠谁了。
当初她走的时候,把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周无忧,两人一起努力了这么多年的心血,她说扔就扔,完全没有一点心疼。
她出身优渥,钱对于她来说,反而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如果没有张玫瑰,周无忧没有现在的成就,如果没有张玫瑰,周无忧也可能不会是现在这个敏感多疑的样子。
周锦书静静看着她看。
张玫瑰看完了,坐回来喝了一口茶,“其实我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来这里看看她长大的地方。现在看过了,明天我也就走了。”
“不去看我妈了吗?”
张玫瑰笑道:
“后来想想,还是不要去打扰她了,听说今天是她爸的忌日,所以想回来碰碰运气,看看你在不在,能不能进来看看。我以后会在国外定居,家里的人都在那边,如果没有意外,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回来了。”
周锦书不知道说什么好,沉默良久,才道:
“一路顺风。”
张玫瑰很有分寸地没去二楼看,也没久留,站起身最后眷恋地望了一眼这个地方,转身就走。
在门口她停了一下,说:
“锦书,如果你妈妈反对你恋爱的事,你也不要太恨她,其实她这个人啊....刀子嘴豆腐心,嘴上不饶人,对你却是很好的。”
“为了宋参不来骚扰你,她做出了很大让步。当年她和他签了协议,让他这辈子不见你,不打扰你,每年给他打一笔钱,她其实知道,宋参对你很不好,那时她在打官司离婚,公司也没起步,没条件抚养你,暗地里不知道为了你流了多少泪。”
张玫瑰走了许久,周锦书还保持着这个姿势,坐在沙发上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回过神掏出来接听,显示是周无忧。
顿了顿还是接了。
电话那头也沉默了一阵,随后问:
“锦锦,今天去上香了没?”
“上了。”
“………下次帮我也上一支吧。”
“好。”
两头又是一阵安静。
“锦锦,什么时候回家?我做菜给你吃。”
周锦书眼眶红了,忍了两下说:
“我和程庭一起回来。”
周无忧轻叹一口气,“好,早点回来。”
...
周锦书上楼的时候,眼尾还是红红的,程庭从藤椅上站起来,把书扔到一边,拉着周锦书用手给他擦泪,嘴里哄道:
“怎么了这是?”
周锦书被他哄小孩似的语气逗笑,拍开他的手,站在阳台边上,看着下方风景吸了吸鼻子:
“没怎么,就是有点想家了。”
程庭笑了:“你才出来几天啊?”
天空出现几声雷鸣,乌云聚顶,转眼就下起大雨。
这里的天气多雨,天气预报都不准,夏季几乎每天都有一场暴雨要下。
雨水噼里啪啦地打着栏杆溅起水花,周锦书把脑袋趴在栏杆内侧,任由水雾扑面,垂眸说:“感觉最近发生了好多事。”
“是啊,都是好事。”程庭说:“我姐和我妈突然亲密起来了,昨天两人还一起逛街呢。”
周锦书注意到他称呼的转变,知道他的心结已经解开,心里很高兴。
他唇角刚扬起来一点,就被程庭发现了,他插着兜望着被大雾和雨笼罩的小镇,懒洋洋道:“你还真是,情绪变得比这天气还快。”
周锦书幼稚道:“你不喜欢啊?”
“喜欢,我喜欢得要死了。”程庭过来揽着他的腰,桃花眼泛起笑意,埋在他耳边又说了一句话,引得周锦书面红耳赤怒目而视,两人打闹了一阵,在阳台上亲起来了。
周锦书闭着眼睛不敢睁,程庭抱着他道:“怕什么,这么大雨,没人会看见的。”
温度渐渐上升,唇齿纠.缠,周锦书耳畔是潺潺雨声,感受着雨水落在青石板地面,伴着大雾,像一曲和谐美好的交响乐。
亲了一会儿,他抱着程庭的腰,两人鼻尖相抵,他轻声说:“我喜欢夏天。”
“我也是。”
泼天雨幕下,两道身影几乎融为一体。
夏天确实是个不错的季节,张扬而热烈的爱隐秘地走过十几个雨季,在这个炎热的夏季安全降落,两颗心比从前更加靠近。
少年很长,年少很短,彼时幼儿园的桃树枝繁叶茂,现在仍未凋零,又结了果子,从前一起吃桃子的人,还在一起,从前、现在、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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