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三分钟热度(GL)>第14章 脖子上的红斑是蚊子咬的?

  “你要跨专业考研?你知道报名时间过了吗?多考一年知道吗?”

  闫雪梅的一记高音响彻了整个金融系大楼。

  她气的不行。

  她原以为鞠景再乱来也是有分寸的,谁知道她这么随心所欲。

  好歹是自己亲手带了三四年的学生,知晓鞠景天赋异禀却不愿意多花时间努力,她是恨铁不成钢。

  鞠景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唯独面对这位老师的时候多少有些怂。

  嗓门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她对自己确实有知遇之恩,鞠景自知这个时候提出跨专业考研挺对不起她的,整个人畏畏缩缩的。

  “老师,兴趣爱好是多变的嘛,技多不压身,学哪个不是学,对吧?”

  “你还挺有理是吧?别以为我不知道,金融系传的沸沸扬扬的,说你在追外语系的谌之双,现在还要跨专业去考外语系,你是真给我长脸啊。”

  鞠景这般相貌优越,家境优渥,成绩名列前茅,性格开朗活泼朋友又多的,自然是金融系的风云人物,一点风吹草动早就传到闫雪梅耳朵里了。

  虽说谌之双条件不差,但为了她放弃未来也太离谱了点吧?

  闻言,鞠景笑的愈发灿烂了。

  “老师您也听说了呀~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们很般配?”

  闫雪梅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险先动手。

  “和你沟通不了,我找个时间和你父母谈谈,你最好能想个理由说服你爸妈。”

  “老师我都多大了您还玩请家长这套呢?别怪我没提醒你啊,我爸是个浑身上下散发金钱恶臭的商人,我妈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您和他们谈会更生气的。”

  鞠景殷勤的给老师倒了杯茶水,神情还算诚恳,“您就让我跨专业考研吧,我不是为了学姐在闹,高考的时候我就和爸妈商量过了,因为以后迟早得接手我爸的事业,金融、商务、外语,我都得学,先后顺序的事,既然保研不行,不如趁早转专业了。”

  她是有私心的。

  大学这四年她从未耽误过学外语,经常去猫咖也是为了能够多听多学,应付一下集团的老外是绰绰有余了,但想她离谌之双再近一点。

  谌之双太神秘了,还有很多情绪她琢磨不透,无时无刻不在牵动她的神经。

  相较于学业和未来,她有可以支撑自己一辈子的优渥家境,犯不着演绎什么励志人生,把握当下才是她想做的。

  况且,她又不是什么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从小到大不论学什么她都天赋异禀,她有信心在短时间内攻克外语。

  多掌握几门外语又不是坏事。

  闫雪梅说不过她,头疼的放弃交流。

  “这事,我必须和你父母谈谈。现在不想看见你,该干嘛干嘛去。”

  “哦~”

  鞠景慢吞吞往外挪,不忘丢下一句:“老师您消消气,气大伤身呐。”

  出了教学楼,望着漫天飞舞的雪花,鞠景伸了个懒腰,神清气爽的舒了口气。

  前阵子是玩的飘了,她也该努力努力了。

  背着包往图书馆去,积雪踩的深一脚浅一脚,鞠景慢悠悠的迎着雪花,忽而一瞥。

  远处捧着鲜花彩灯的男孩成群结队的往校外的方向去,兴高采烈的商量着什么,看架势是要表白。

  青春时期的炽热和心动,都展现在了最容易看见的地方。

  鞠景笑笑,倩影没入皑皑白雪。

  *

  早晨的夜色酒吧是冷清的,谌之双搬运着一箱又一箱的瓶瓶罐罐,累的满头大汗也未曾停下。

  荆晓喘的不行,大大咧咧的在门口坐下了。

  “我说你休息一下吧,阿晨不回来你也招几个小工行不行?昨晚没少被鞠景折腾吧?今儿一大早的还这么有力气?”

  “你怎么知道?”

  问的是被鞠景折腾的事。

  “呵。”

  荆晓吐了口气,“你脖子上的红斑是蚊子咬的?”

  浅浅的笑笑,谌之双抬高了毛衣的领口,勉强挡住红斑。

  也不解释。

  荆晓实在没力气,半瘫着和她唠嗑。

  “有时候是真佩服你,体能比我这天天去健身房的都强,打不死的小强似的。话说,你那恶毒的后妈最近没来找你麻烦吧?”

  “前段时间来过,被我敷衍过去,倒是没再来了。”

  若是阿晨平安无事,谌之双兴许还会给她点钱。

  但没有如果。

  阿晨住院,事事得花钱。

  酒吧流水还算可以,但来的多半是学生,也花不起什么大钱,不过是维持基本的日常开销罢了。

  她哪儿还有余力招小工。

  “不像你后妈的个性啊。她知道阿晨在医院的话,肯定以为你有钱啊,居然不出现,奇了怪了。不过也好,总归少个麻烦。”

  荆晓碎碎念,“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阿晨这病开销太大了,你迟早得累垮,要不要想想别的办法?”

  “我有别的打算。”

  谌之双挺直了背脊,“杨教授快退休了,他希望我能够留在外语系,说实话我这些年除了念书考试就是打工,让我做别的还真不一定会,留在学校确实不错。”

  她当年是秋大直博的,留在母校也算体面,但从助教做起,短时间内的工资恐怕达不到脱困的标准。

  可她想留下。

  荆晓大致算了算。

  “算上酒吧的营业额的话,维持你的生活是绰绰有余了,我是担心阿晨的病情会让你没办法两边跑。这样吧,阿晨出院前,酒吧我帮你看着。”

  荆晓大小算富二代,父母对她要求不高,也没强制她工作,反正上头有个宠她的哥哥顶着,天塌下来也不怕。

  她有资本可以混日子。

  谌之双没和她客气,扬了扬唇角。

  “谢啦。”

  抱着箱子准备进去,耳边忽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招摇声,一抬眼,抱着鲜花彩灯的少年们迎着寒风涌来。

  谌之双皱了眉。

  为首的她认识,叫范凌,篮球队队长,仗着自己优越的条件没少欺负人,挺风流的一小痞子。

  他这次的目标,似乎是自己。

  如她所料,范凌是冲着她来的。

  上百朵玫瑰铺天盖地的撒来,他站在篮球队队员围成的爱心彩灯中央,颇有点居高临下的傲气。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范凌,计算机系的,也是秋大篮球队的队长,学姐,我喜欢你很久了,和我谈场恋爱吧,我保证全秋大的女生都会羡慕你。”

  荆晓差点没笑出声,躲在角落偷笑,

  现在的小年轻是一个比一个自信啊。

  “谢谢。”

  不慌不忙的摘了落在发梢的玫瑰花,谌之双握在掌心把玩,唇角微扬着,礼貌又疏远。

  “不过抱歉,我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简单又清晰的拒绝,不带丝毫的犹豫。

  盛大的表白基本有些道德绑架的意思,谌之双对此很反感,但该有的礼节不会少。

  先感谢,再拒绝。

  大概是没想到自己会被拒绝,范凌变了神色,恼羞成怒了。

  “别以为我叫一声学姐就是给你脸了,你知道秋大有多少女生想和我谈恋爱吗?你这样的有什么资格拒绝我?私底下爬了多少男男女女的床了?这会儿装呢?”

  谌之双微滞,掌心里的玫瑰花花瓣渐渐揉的看不出原形。

  荆晓看不下去,破口大骂:“呸!什么东西啊你是?表白不成功就诋毁?秋大篮球队队长是吧?找时间我一定好好宣传你,你这样的,狗都看不上!”

  “特么的!给我砸!”

  范凌哪儿是会让自己吃亏的主,长臂一挥,拎起地上的啤酒箱重重的扔了出去。

  “砰!”

  得到指使,来捧场的篮球队队员纷纷涌上前,用手砸的,拿腿踢的,一个个配合默契,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一时间,酒香混合散于空气中,碎瓶子砸了一地,各种颜色融合着,又乱又晃眼。

  荆晓挨个去拦,可她哪儿是这群年轻气盛的少年的对手,压根阻止不了什么,气的直发抖。

  “疯了疯了!”

  谌之双站在原地没动,目光平静的望着不远处的范凌。

  “你不怕我到学校告发你吗?”

  “怕你?”

  范凌摊了摊手,“我可是学计算机的,知道你这儿有监控,有本事拿出证据来。不然,就你这风评,谁会信你啊?”

  砸的差不多了,他招招手扭头就走,末了还不忘丢下轻蔑的一句。

  “婊|子就别想着立牌坊了。”

  谌之双动容,一股风往鼻尖冲,呛的她酸酸涩涩,眼眶也红了几分。

  她站在被酒水浸润的鲜红花瓣中央,雪白毛衣衬着单薄的身躯,圣洁又苍白。

  荆晓边拍残局边骂:“秋大招的什么妖魔鬼怪啊?自以为是的玩意!看我不举报他!”

  拍完她又进酒吧查看了一番,然后骂骂咧咧的出来了。

  “真给计算机系丢人!居然把监控给黑了,成心找事来的!”

  谌之双沉默的收拾着残局,手背不知什么时候被划伤了,鲜血蔓延至衣袖,染红了一侧。

  她似毫无察觉,唇边慢慢盛开一抹浅淡的弧度,撑住了随时可能落下的眼泪。

  她哪儿有肆意表达脆弱的权利?

  荆晓没注意到她,专心的将图片上传至秋大的校内论坛,恶狠狠的敲击键盘。

  【秋大篮球队队长就这?】